杨明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代码:601615公司简称:杨明智能
2018
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1本年报摘要来自年报全文。为了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的所有董事都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4 .智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股本方案
2018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42596.65万元,2018年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4813.07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法定盈余公积(10%)为1481.31万元,加上上市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18年,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46041.62万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股本总额137972.24万股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0.58元(含税),现金股利总额8002.39万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年使用。今年不会有股票发行和资本公积转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基本情况
1家公司简介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杨明智能以实现绿色、包容和智能能源为使命,以打造清洁能源生命周期价值链管理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为愿景,通过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领先智能能源企业集团。根据中国风能协会风电装机容量统计报告,2018年杨明智能在中国新增装机2.6GW以上,市场份额12.41%,连续四年位居中国新增装机容量榜首。彭博社新能源财经发布的2018年全球风力发电机制造商市场份额报告显示,杨明智能排名全球第七。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以华能、大唐、华电、华润、国电投资等大型国有发电集团和民营电力公司为主导的稳定的市场客户群。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高端设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和智能管理业务,主要涵盖:(1) R&D大型风力发电机及其核心部件的生产、销售和智能运维;(2)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2.主要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报告期内,公司的业务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1)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和整体解决方案杨明智能风力发电机组制造部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R&D,主要核心部件如叶片、整机装配和风力发电机组的其他配套部件的制造。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以“高发电、高可用、低电费”为产品发展战略。自主研发拥有双馈1.5MW、2.0MW、3.0MW系列陆上风机,MYS系列3.0MW、5.5MW、7.0MW系列海上风机代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中速永磁混合驱动技术路线,可适应台风、高温、低温、高海拔、高海拔各系列风机包括不同叶轮直径的细分产品类型,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自然环境、不同风况。1.5MW系列包括77米、82米、89米等不同叶轮直径;2.0MW系列包括104米、110米、121米等不同叶轮直径;3.0MW系列包括112m、121m、135m、145m等不同叶轮直径。在相同叶轮直径的基础上,公司根据不同的环境条件,推出了常温型、低温型、超低温型、高原型、沿海型、抗台风型、近海型等系列机组。目前,公司是国内风电行业中产品门类最全、布局最具前瞻性的重要企业之一。(2)风电运维服务杨明智能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和风电场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和分析各单元的运行状态和数据,将控制策略与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和云存储前沿技术相结合,建立风电场运维管理平台,实现风电场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运维全过程的透明管理。通过使用互联网、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它专注于创建风力涡轮机的远程监控、机组的在线状态检测和远程故障。(3)新能源电站公司的新能源电站建设管理一直保持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新能源电站业务包括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电站工程建设完成后,一部分留作运营,产生的电力出售给电网公司实现收益,一部分适时外调,获得与电站转让相关的收益。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采用平行承包或EPC总承包方式建设。目前公司新能源电站项目主要采用平行承包的方式,EPC总承包项目占比较小。公司对新能源电站进行智能运维管理。通过新能源集中监管平台的建设,可以开通数据中心与各新能源电站之间的数据链路,实现各电站的实时数据采集、实时监控、报警管理、维护管理、指标评估、大数据分析和状态预测分析。(4)配电业务的配电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政府优化、产权保护等方式获得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在区域内建设220千伏、110千伏、350千伏、100千伏供电线路和变配电设施,完成区域联网。该公司向商定的电力消费者供电,并收取电费。同时提供需求侧管理、综合节能等能效管理服务和电力运维服务。售电公司为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通过需求侧管理手段合理分配生产时间,通过峰谷电价差获取调峰收入。3.采购方式公司主要产品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成套设备,采用“以产定产”的采购方式,可根据生产需要采购配套零部件及相关原材料。除了公司生产的叶片等部件外,制造风力发电机组的配套件采购主要采用专业化、协作化的方式,供应商按照公司提供的技术标准生产,质量由公司监控。公司采购业务主要包括生产材料、项目现场材料、工程运行维护材料和其他临时材料的采购。各类材料的范围、采购流程和采购目标如下:1)生产材料是指风机在工厂最终组装阶段所需的材料,包括所有主要部件,如轴承、齿轮箱、发电机、控制系统、变频器等部件。每个生产区域向运营中心提供需求计划。作业中心在平衡生产能力和风险后,制定生产调度订单,并滚动更新。采购部门在生成生产计划和材料到货计划后,结合公司的库存、生产时间节点和具体的项目配置,制定并实施采购计划。核心目标是确保生产计划按时完成。2)项目现场材料是指用于风电场现场吊装的材料,主要包括塔架电缆、塔架螺栓、吊具、助爬器、辅助系统、工具和合同项下的备件等。少数项目还包括塔架和塔架附件。采购部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和合同中材料的接收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组织交货,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核心目标是确保风电场现场吊装计划按时完成。3)工程运行维护材料是指风机在日常运行维护过程中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备件、耗材和仪表。采购部主要通过工程备件安全库存机制预警及时补充备件库存,安全库存清单未涵盖的物资提交工程运维系统进行采购需求,经相关审批后确定,由采购部接收处理。核心目标是确保工程现场风机的正常运行和预定检查计划的及时实施。4)其他临时采购物资是指公司职能部门进行R&D、测试、检验和技术改造所需的物资,由各部门提交,经相关审批后确定,由采购部接收和处理。核心目标是根据需求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组织货物的到达。公司为生产材料的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质量管理机制。在引进新的供应商时,公司应从技术、质量、服务、交货和成本等角度进行准入审查。最终导入后,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持续对供应商质量进行动态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管理,确保供应商满足公司要求。4.生产方式公司采用“按订单定制,销售定产”的生产方式,即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在与客户沟通各项目的供货进度后,公司设计整个风力发电机组,制定生产计划。这种模式是业内普遍采用的生产模式。目前,公司已形成以广东中山为总部,覆盖天津、江苏、青海、云南等地区的工业制造生产基地。公司的制造流程如下:1)各区域生产基地根据风电场客户需求、项目现场进度、生产能力、项目采购备货等综合情况,提交项目交付需求计划。运营中心根据各地区提交的计划,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形成交付计划,下发至相关部门;2)制造部结合项目交付需求计划下达生产计划,经制造部、采购部、主管副总批准后生效;3)各生产基地根据制造部提供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以日报/周报的形式向制造部汇报生产情况和异常情况,由制造部协调,确保各基地的正常生产需求。4)货物生产到达现场后,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指导客户吊装;运行维护部负责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5.销售模式公司以直销模式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客户多为取得风电场投资建设资质的国有及地方大型发电集团。由于各地风电场项目的气候、地域和并网条件不同,风力发电机需要满足不同的技术、质量要求和商业条款,发电企业一般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风力发电机。因此,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获得销售订单,直接与发电企业签订风电机组销售合同。具体流程如下:1)市场部通过拜访客户、咨询媒体、参加会议等渠道获取招标项目信息,在公司内部提交项目申请;2)招标人正式发出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等招标信息后。,市场部下属的招标商务合同部根据确认的项目参与项目招标;3)招标项目确定后,在采购部、物流部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由招标商务合同部、风能设计院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商务审查、技术审查、投标报价等投标准备工作,在投标报价确定后,进行投标准备和投标;4)中标后,公司进入商务合同谈判阶段,双方根据谈判实际情况修改合同条款,包括待选型号和配套部件型号,达成一致后签订合同;5)合同签订后,市场部将合同移交相关部门存档,采购部和生产部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安排材料采购计划和生产发货计划。近年来,风电场客户的招标已经从过去简单的产品招标转变为风电场建设的“整体解决方案”招标。设备制造商需要提供风力资源评估与开发、风电场微观选址、风电场机组选择与方案设计、风电机组供应、风电机组安装技术指导、调试、运维服务、风电场智能化运行管理、技术改造升级等风电场生命周期解决方案。随着低风速地区风电场的发展,新建风电场大多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地区,交通和建设条件较差。为了提高这类风电场的经济效益和开发价值,公司根据风电场独特的风况和地形条件进行了定制设计,并将差异化设计引入到机组固有参数的输入和既定的基本设计模式中,实现了风电场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即在不增加风电场整体投资的情况下,增加发电量,降低电力成本。除了开发和使用效率更高的风力发电机外,公司还根据此类风电场的风力资源分布进行精细和微观选址,并在塔架、道路和运输、基础设计、风电场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供定制的优化方案。(二)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1。对风力发电的需求正在稳步上升。随着世界范围内对环境问题认识的加深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技术的不断提高,全球风力发电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统计数据显示,全球风电市场装机容量不断增加,2018年全球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已超过51.29GW。在国内,中国经济稳步发展,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不断上升。在“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推进能源结构改革、政府不断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支持的背景下,中国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将日益增加,以风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将保持稳定增长。2018年,中国风电行业总装机容量为21GW(包括陆上19.3GW和海上1.7GW风电装机容量),占全球市场的42%。(数据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制造商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成员联合发布的《2018年中国风电提升能力统计简报》)2。行业发展趋势(1)风力发电机制造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由于R&D能力和技术壁垒的差异,行业内的领先制造商将逐步扩大其技术优势,淘汰传统设计的风力涡轮机制造商,这将加剧行业竞争,并逐步提高其集中度。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编制的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相关统计数据显示,风电机组制造商市场份额集中度明显提高,前十大风电机组制造商新增装机容量市场份额从2013年的77.8%提高到2018年的90%,增幅为12.2%。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2)三北地区解禁,成为陆上风电主战场。起初,中国的风力发电设备主要建在三北地区。但由于负荷有限,输电通道不畅,拒风率居高不下。为了引导风电企业合理投资,督促各地区改善风电开发建设的投资环境,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国建立了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将甘肃、新疆、宁夏、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划为红色预警区,形成了业内广为人知的“红色六省”。红色预警区意味着风电开发投资风险较高,风电开发建设将暂停,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现有风电消耗问题。在这种背景下,近年来,风力发电产业已经转移到中国中部和东部的低风速地区。目前,黑龙江、内蒙古、宁夏、吉林由于弃风限电改善,退出红色预警区,意味着这四个地区的风电投资已经解除,风能资源开发正在逐步“回归”三北地区。(3)海上风电将进入高速发展期。海上风电具有不占地、消费方便的特点,适合大规模发展。同时,广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等中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良好,是中国主要的电力负荷中心,电网结构强大,海上风电消费顺畅。从中国风电发展来看,风能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风电削减严重,而中、东、南部地区风电发展面临风能资源相对贫乏、土地短缺、环境保护等问题,海上风电避开了这些劣势,发展潜力巨大。据中国风电装机统计,2018年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65.5万千瓦,同比增长42.7%,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44.5万千瓦,自2013年以来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建设规模目标为1000万千瓦(10000兆瓦),累计并网容量目标为500万千瓦(5000兆瓦)以上。其中,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海上风电建设规模应达到百万千瓦以上。随着各地对海上风电政策的积极响应,我国海上风电进入大规模发展阶段,呈现高速发展态势,迎来了黄金时代。(数据来源:2018年中国风电提升能力统计简报)(4)大型风电机组已成为必然发展趋势。理论上,风力发电机的单个功率越大,每千瓦时的风电成本越低。在相同规模的风电场下,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可以降低整体制造、吊装和运行成本,有利于提高风能转换效率。随着现代风力发电技术的不断发展,大型机组已成为发展趋势。根据《中国风电发展路线图2050》,2020年前,中国将实现5MW风力发电机组的商业化运行,完成5-10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样机验证,完成10MW以上超大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概念设计和关键技术研究。(5)廉价的互联网接入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近年来,随着风力发电在整个行业的大规模发展和技术的快速进步,风力发电行业与传统能源在同一阶段的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程的通知》,我国可再生能源正式进入“平价上网”时代。目前在资源条件优越、消费市场有保障、投资环境良好的地区,基本满足与燃煤基准上网电价平价(无国家补贴)的条件,实现平价不存在技术障碍。同时,政策导向赋予地方政府权力下放,各地摆脱补贴依赖,因地制宜进行建设,将带来可观的装机容量增长,推动风电产业向主流能源转型。(6)国家和地方支持加快发展风电产业的优惠政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3.2报告期内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货币: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披露的定期报告数据之间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和股东
4.1恢复表决权的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份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总数
5公司债券
3.业务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其中:营业收入690214.72万元,同比增长30.27%;实现利润总额38653.85万元,同比增长10.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966,500元,同比增长19.6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445193.42万元,同比增长10.57%。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风电行业的景气度有所提升,公司的大型风电机组战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带动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
2暂停上市的原因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及原因
4.公司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和印发2016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新的财务工具准则和新的收益准则,以及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情况,修订了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并分别实施了新的财务
2018年9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财政部解释》),并对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通知进行了解释。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18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本公司编制了2018年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具体调整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报表期初相关项目及其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同时,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代扣代缴费用,在“其他收入”中列示,并对可比期间的对比数据进行调整,使2017年其他收入增加98,044.74元,2017年营业外收入减少98,044.74元。
5 .公司纠正重大会计差错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一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应当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期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动在“附注8”中披露。合并范围的变化”和“注9。在其他实体中的权益”。
股票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杨明智能公告号: 2019-025
杨明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智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杨明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25,966,500元,2018年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48,130,7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481.31万元,加上上市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206.62万元,上市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33538.38万元;2018年,上市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46041.62万元。
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公司计划在总股本137972.24万股的基础上,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8元(含税),现金股利总额8002.39万元(含税)。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年使用。今年不会有股票发行和资本公积转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的现金股利回报与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异议,同意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的现金股利回报与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结合,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方案没有异议,同意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金股利决策程序。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董事意见和股东预期。所以监事会同意了这个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仍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V.供参考的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宣布。
杨明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1615证券简称:杨明智能公告号: 2019-026
杨明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年预计日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度日常业务关联交易计划应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状况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也没有形成对关联方更大的依赖。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弃权。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审核程序
2019年4月25日,杨明智能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相关董事张传伟、王金发、张睿弃权表决;此事需要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先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拟于2019年以公允价格进行的关联交易不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满足公司的实际业务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贡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预期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公司于2019年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关联交易未损害本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相关业务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满足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4150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