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马锡控股是新加坡的投资公司,新加坡政府财政部拥有其100%的股份。由于自成立至2004年9月从未公布过财务报表,被认为是新加坡最神秘的企业之一。
根据《淡马锡2015年年报》,截至2015年3月31日,淡马锡投资组合净值为2660亿新元,股东一年总收益率按19.20新元计算,主要得益于新加坡和中国投资组合的强劲表现。长期10年和20年股东总回报分别为9%和7%。自1974年成立以来,股东总回报一直是16%。
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政府全资拥有的最著名的公司之一,但它一直保持着神秘。公司控制了新加坡几乎所有最重要、营业额最大的企业,包括新加坡电信、新加坡航空空、星展银行、新加坡地铁、新加坡港口、海鲜航运、新加坡电力、吉宝集团、莱佛士酒店。据外媒估计,淡马锡控股的市值占整个新加坡股市的47%,可以说几乎主宰了新加坡的经济命脉。为此,新加坡的经济模式被称为“国家资本主义”,即通过国家控制的民营企业进行投资,主导民营企业主导的资本市场。
淡马锡控股不仅投资新加坡本地市场,还将亚洲市场和发达国家市场作为投资目的地。目前,其资产约有一半位于新加坡境外。主要投资包括马来西亚电信、印度ICICI银行和澳大利亚第二大电信公司Optus。近年来,该公司增加了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对中国第一家私人银行民生银行表现出兴趣。
淡马锡的职责定位
虽然淡马锡的股东是财政部,财政部长是法人实体,但并不是所谓“三层架构(SASAC——运营公司——央企)”的中间层。责任导向是履行“商业公司的所有者责任”。
也就是说,淡马锡是根据授权对其关联公司(潭联企业)行使投资者权力的商业主体。在中国的语境下,其天然职责是实现政企分开,授权行使出资人职责,本身就是出资人。
2009年的《淡马锡宪章》指出,“淡马锡是一家按照商业原则运营的投资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积极的价值导向型投资者增加、减少或持有公司的股权或其他资产或前瞻性创新产品或业务,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积极股东通过参与所投资公司的董事会管理获得稳定回报。”
淡马锡董事会是怎么产生的?
根据公开信息,淡马锡董事会成员的产生过程应该是:董事会领导力发展与薪酬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批准——财政部任免建议——总裁批准(或否决)。
这与财政部“政府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淡马锡有一个称职的董事会”的说法是一致的。首席执行官由董事会任命,但须经总裁批准。当然也有认为淡马锡CEO缺乏代表性和再现性的说法,因为她是总理夫人,反证是猝死的顾志波。
对于企业的监管,新加坡以《公司法》为唯一法源,基本原则是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淡马锡严格遵守《公司法》。
淡马锡的董事会一直保持在10名成员。除了在董事会中担任执行董事的首席执行官何晶以外,大多数人都是非执行董事,甚至是独立董事,他们在公司中没有股权,是独立私营企业的商业领袖。它不仅减少了股东和董事对董事会的直接干预,降低了政府的影响力,而且通过较少的执行董事有效地分离了执行和决策的责任。
财政部作为淡马锡唯一代表政府的大股东,近年来只向其董事会派出了一名股东董事。事实上,在该公司董事、前财政部常务秘书张明健于2011年10月辞去总理办公室常务秘书一职后,该公司董事会中没有政府官员。淡马锡管理层如何运作完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不受政府影响,企业本身拥有完全独立的决策权。管理层依靠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投资,实现股东长期利益最大化,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与政府的关系?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顾清扬表示,董事会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切断了政府与管理层的关系,使政企不分。政府对淡马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股东和董事通过参与董事会,参与董事会的决策和政策制定,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另一方面,淡马锡与财政部建立了条约机制,政府可以及时了解公司的表现,淡马锡会及时告知政府其资产买卖计划。
很多人认为淡马锡的投资方是财政部,所以对财政部负责。这也是很多人在国企改革中引用淡马锡模式的顾虑,认为这是“婆婆”的改变,削弱了SASAC的权威。事实上,根据新加坡宪法和淡马锡公司治理中的“与总裁的关系”和“与股东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到,财政部保留了两项权利:知情权和保护过往储备的权利,而总裁保留了任命董事和首席执行官的权利、知情权和保护过往储备的权利。
政治联盟企业不同于国有企业
在新加坡,前副总理吴庆瑞将国有企业命名为“政府附属企业”,即与政府相关联的国有企业往往有多重目标和任务,但新加坡政府附属企业的唯一目的是盈利。
这些新加坡的政治合资企业,最初有一部分是由建国初期英军留下的资产演变而来,另一部分则来自政府为经济建设发展起来的一些企业。他们是根据《公司法》注册的企业,完全按照私营企业的模式经营。
淡马锡的重要职能之一是管理政治联盟公司。淡马锡在一些与新加坡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附属企业中占有很大份额。作为公司的股东,淡马锡本身并不参与这些公司的商业决策或运营。
新加坡航空公司CEO吴空,在公开场合对记者表示,淡马锡作为新加坡航空公司的大股东,并没有委派董事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他是董事会唯一的执行董事,其他人都是独立董事。淡马锡虽然是大股东,但在新航的作用和其他股东没有区别。他们定期从股东那里领取股息,不参与新加坡航空公司的整体管理和运营。
顾清扬表示,在新加坡上市公司中公司治理最好的十家企业中,大约有七家是政府附属企业。淡马锡对政府所属企业的监管,打破了世界上国有企业的两个通病——经济效益低;或者通过垄断的手段获得更高的利润,但公司治理不好。
中国该如何借鉴?
耶鲁大学管理学院(Yale School of Management)终身教授陈志武表示,在目前的制度下,要真正让中国国有企业市场化运作“非常非常困难”,因为中央企业的主要领导人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任命的,这“让游戏变得不那么有趣,也不能市场化”。
陈志武说,即使不是中央组织部任命的,如果中央企业领导人让国有企业资产亏损,他们可能会因为犯下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罪行而入狱。这些刑法规定使得本来可以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不敢上市。所以他得出结论,淡马锡模式在中国体制下的重现性“非常非常低”。
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邵炳仁,90年代参与国企改革。他附和说,当年自己考察过淡马锡模式,“其核心是市场化运作,虽然是国有,但也是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管理机制都是按照市场化来进行的。
邵炳仁指出,国有企业的问题在于用工机制不市场化,管理层全部由政府任命。“谁任命谁对谁负责,谁就不对全民的实物资产和人民负责,这是本质区别”。
他批评说:“央企都不干净!只有防止腐败,打破既得利益的壁垒,才能从根本上推动“淡马锡模式改革”,强调如果国有企业不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混合所有制就无法进行”。
顾青阳说,“淡马锡模式”本身就是动态的,我们在学习的时候要深刻理解其运作背后的机制和原理,而不是照搬表面做法。他认为,私人资本和私人资本是最终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长期可靠的力量,而国有资本只是中间过渡阶段。
“国有企业的行为必须以国家经济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而不是国有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当市场失灵时,国有企业必须旗帜鲜明地进入民营企业难以进入的市场,当市场完善时,也必须旗帜鲜明地退出。”在顾青阳看来,淡马锡基于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完成了两次所谓的“国殇民进”,同时实现了国有资产的升值。(综合新华网,曾祥展“你真的了解淡马锡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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