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物价局根据国家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河北省农业生产用电的适用范围。
农业生产用电的适用范围主要是指用于各种农作物种植活动的用电;森林培育和种植用电以及森林管理和保护用电;为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用于畜禽养殖活动的用电,以及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等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中用于畜牧业的用电,但不包括与体育活动、休闲活动有关的畜禽养殖用电;内陆水域养殖、捕捞各种水生动物的捕捞用电,海水中各种水生动植物的捕捞活动,不包括体育活动、休闲捕捞等活动专用电,以及加工水产品用电;农业灌溉用电,用于农业生产和排水;各种农产品经过脱水、固化、播种、净化、分类、晒干、去皮、烘烤、沤制或大量包装,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成员的农产品进行初级加工和储存,为初级市场和秸秆切割、粉碎、成型等初级加工提供电力。
农业生产电价是指农业、林业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和农产品初级加工的电价。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的粮食粉碎、饲料加工、植物油糖加工、屠宰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坚果等食品加工的用电量不受农业生产电价限制。
1.《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河北省物价局明确农业生产用电适用范围》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河北省物价局明确农业生产用电适用范围》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4424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