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10万借条做分手费 小三起诉要钱被驳回
小三怀孕要男方离婚未果 逼其写10万借条做分手费
广州日报讯 陈晓手拿10万元的借条,将已婚情人阿军诉至法院,要求其归还剩余款项,阿军辩称这是被迫给对方的分手费。黄埔区法院审理认为,结合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关系存续期间的相互转账总金额相当,不能认定实际借款行为的发生,借贷关系不成立。
陈晓称,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阿军多次向其借款,共计100000元,原告通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出借款。2016年10月14日和2017年3月7日,被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两次各还借款20000元,尚欠借款60000元。
被告阿军答辩称,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两人一直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间相互转账频繁,其中阿军向陈晓转账共计244925。52元,陈晓则向阿军转账共计222277。87元。
2017年6、7月,陈晓因怀孕,要求阿军和妻子离婚,但阿军未答应,陈晓就逼迫其写下欠其100000元借款的《借条》。2017年11月,两人分手后,陈晓多次拿借条找阿军索要100000元分手费,甚至让催债公司上门催债、跟踪其家人。
写10万借条做分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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