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记者张伟法制网实习生袁钰文
一元重逢,万象更新。投资仲裁领域也是如此,可能会以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为契机,在2018年继续推进。环众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雪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提出了2018年值得关注的四大投资仲裁案件,其参考资料来自《360法》。
尤科斯案仍在进行中
2005年,尤科斯的前股东对俄罗斯提起仲裁程序,声称俄罗斯对其进行了任意、不公平和歧视性的对待,并非法没收了其资产。2014年,仲裁庭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定,认为俄罗斯旨在使尤科斯破产的一系列国家主导行为“实际上是恶意和预谋的征收行为”,违反了《能源宪章条约》的规定,并判给本案申请人俄罗斯500亿美元的赔偿。2016年4月20日,海牙地区法院以仲裁庭无管辖权为由,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海牙地区法院撤销裁决一年半后,原申请人在荷兰启动上诉程序,试图恢复仲裁裁决。到目前为止,该案再次引起国际仲裁律师的关注,不仅是因为标的金额巨大,还因为其案件确实非同寻常。俄罗斯一方面声称尤科斯老板向俄罗斯政府官员行贿,仲裁裁决的关键部分由仲裁庭秘书起草。俄罗斯还坚称,尤科斯的前股东由俄罗斯寡头成员控制,他们基于国际条约的主张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尤科斯的前股东试图通过美国法院向贝克伯特律师事务所发出传票,要求他们披露俄罗斯操纵美国法院某些判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用于荷兰前股东的上诉程序。此外,他们还以类似的方式通过加州地区法院向另一名前俄罗斯律师发出传票。
与此同时,2017年,尤科斯的前股东继续试图在全球范围内申请执行被撤销的裁决,但许多执行申请被放弃或暂停,因为他们需要专注于荷兰的上诉程序。上诉法院预计将于2018年做出裁决。
哥伦比亚特区法院可以考虑欧盟国家之间的双边投资条约问题
2013年12月,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庭就瑞典两大食品行业投资者米苏拉兄弟(Micula Brothers)和罗马尼亚(Romania)之间关于罗马尼亚取消经济优惠待遇的长期争议案件做出裁决,胜诉目标约为25亿美元。
欧盟委员会于2015年3月做出决定,称如果罗马尼亚履行裁决,将违反欧盟竞争法。这是因为该案是根据欧盟国家之间的所谓双边投资条约提起的,而欧盟委员会声称该文件已被欧盟法律取代。同时,美国的实施过程也受到程序问题的阻碍。2017年10月,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米库拉兄弟的执行申请,辩称他们没有按照正当程序为罗马尼亚服务,因为他们提出了单方面的简易程序。
目前,为了执行裁决,米库拉兄弟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新的执行程序,为地区法院决定是否采纳欧盟委员会关于裁决违反欧盟法律的主张做准备。与此同时,欧洲法院有几起诉讼,其中两起是由米苏拉兄弟提起的,另一起与本案无关,但预计欧洲法院将对欧盟国家之间的双边投资条约发表意见。
一旦欧洲法院支持欧盟委员会的主张,即欧盟国家之间的这些双边投资条约是非法的,特区法院可能需要处理是否应执行根据这些条约作出的仲裁裁决。这是美国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也是ICSID裁决值得关注的问题,即美国法院是否有权根据欧洲法院的一项判决,拒绝承认和执行欧盟国家之间基于双边投资条约的裁决。
ICSID仲裁法庭将对双方的贿赂指控进行评论
目前,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对孟加拉国两家国有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提起的仲裁案件正由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审理。仲裁庭将对此案作出判决——面对“基本合同是通过贿赂取得”的主张,是否应继续审理申请人的请求?
仲裁请求由NikoResources于2010年提出,包括一项支付欠款的请求,据称该请求是根据政府机构和NikoResources之间签署的天然气交易和销售协议提出的。该协议是孟加拉国为在中国开发一个天然气田而专门赢得的。2014年,仲裁庭裁定,孟加拉国石油公司应向尼科资源公司支付2,500万美元和1.4亿孟加拉塔卡的利息。这一决定在2015年和2016年的后续决定中得到确认。然而,在整个过程中,孟加拉国的国有企业一直辩称,基本协议是通过贿赂获得的。他们辩称,NikoResources与Bapex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以及随后这两家公司与Petrobangla签订的天然气交易协议均为无效协议,并声称这意味着NikoResources将无权通过国际仲裁获得救济。
如果一个除贿赂外极有可能成立的仲裁请求被驳回,实际上会使与申请人一起参与贿赂的国家受益,使仲裁庭面临道德压力。这种压力可以追溯到判例法。这还是投资法的一个新领域,对这个问题的分析一直在进行。
更多关于“太阳能案例”的决定将被做出
在ICSID 2015年接受的52个新案件中,有15个案件是针对西班牙的。这些案件大多涉及国家改变新能源补贴管理体制的请求。这些要求的重点是,如果国家吸引了太多的投资者,无法负担承诺的补贴,国家能否改变新能源领域的补贴管理制度。总的来说,这些所谓的“太阳能案件”造成的这一问题是国际仲裁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它要求仲裁庭在“外国投资者基于投资条约的合理期望”和“东道国改变和控制其管理制度的权利”之间进行权衡。
迄今为止,在这些涉及西班牙的案件中,仲裁庭已就其中三个案件作出裁决。2016年的两项决定支持西班牙。2017年5月,ICSID仲裁庭裁定,西班牙向总部位于伦敦的资产管理公司EISERInfrastructureLtd支付了1.28亿欧元。和它的子公司EnergiaSolarLuxembourgSARL。预计2018年将对此类案件做出其他决定。
关于从化石能源转向太阳能的国家政策,这一系列针对西班牙的案件是最重要的国际争端之一。由于在这一领域有大量的仲裁请求,这些案件将使其他国家和投资者意识到国家行为将遇到投资仲裁挑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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