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电捕250克鱼被判刑
法官提醒,只要用电捕鱼,不管捕获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长沙晚报”这个课很大。我花了半斤鱼,不仅丢了工作,还被法院判刑。”被告赵遗憾地说。昨天,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庭敲响了环境资源审判第一锤,审理了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30日晚,在理发店工作的赵和戴下班回到宿舍,看到同事放在宿舍的电动钓鱼工具,想找点乐子。两人带着电动捕鱼工具,前往浏阳河北辰三角洲附近的捕鱼区进行电动捕鱼。
赵背着马达下到河边钓鱼,用鱼网替他把岸上的电晕鱼、虾、泥鳅钓上来。二十分钟后,他们准备带着“战利品”离开,被警察抓获。警方检获电动捕鱼设备,并检获0.25公斤非法捕捉的水产品。
此外,吴某、何某、张某等其他被告均在湘江渔季或渔区用电捕鱼,查获水产品1.3公斤至1.95公斤不等。
公诉人指控,自2016年4月1日起,湘江长沙段水域常年禁渔,即禁渔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和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活动。上述人员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渔业资源损失,间接影响水体生物多样性,危害水体生态安全。在对被告人吴某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还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修复渔业生态环境资源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法院裁定,4名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其中3名被告人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1人被判处罚金;并与其他两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共同承担破坏渔业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的责任,在电钓水域投放鲢鱼、鳙鱼不少于5400条,体重超过270公斤;并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电钓是行为犯罪而不是数量犯罪。只要电钓,不管钓到多少鱼虾,都要追究刑事责任。”湘江环境资源法院院长黄旭介绍。
1.《捕鱼 两人电捕250克鱼被判刑 法官提醒:只要电捕鱼都要追刑责》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捕鱼 两人电捕250克鱼被判刑 法官提醒:只要电捕鱼都要追刑责》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449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