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7日电据辽宁省教育厅官网消息,27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布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开办学校和幼儿园的通知》,其中称,辽宁省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办,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具体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根据通知,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校园防控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阻断病源进校园。要通过多种渠道对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健康教育,宣传普及防疫知识和相关要求。按照“不需要,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外出开会、游学、旅游等活动,停止举办群众性的人员活动。
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注意保护,春节期间带头不去看望,不握手。需要详细了解师生身体状况,是否有进出武汉史,是否有与患者或感染者接触史等。,着眼“内部防扩散,外部防出口”,做好应急预案和准备,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推动关口前移,采取适当方法,对返校人员和外来人员进行拉网调查和网格化管理,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及时跟踪观察其健康状况,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和当地社区街道做好工作,并立即报告情况。要主动做好留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在实施联合防控措施的同时,要安排和保障留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人文关怀,消除恐慌。
通知指出,应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新学期开学计划、特殊类型考试延期工作计划、疫情严重时关闭校园工作计划,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未经当地党委、政府和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不得提前开学,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应急值班和监督检查,领导干部要值班,发现问题要深入一线,依靠前指挥。要加强信息报告,严格执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肃处理疫情慢报、漏报、漏报、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疫情蔓延等严重后果。
1.《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辽宁省教育厅: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辽宁省教育厅网站 辽宁省教育厅: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1462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