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在长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发言人王铁勇向社会各界和纳税人正式宣布,从今年12月1日起,长春市国家税务局管理的普通发票可以通过互联网开具。
王铁勇表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上发票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发票推广要求》,凡在长春市国税机关管理范围内使用吉林将军机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未纳入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应纳入推广范围。
王铁勇表示,由于网上发票系统仍然需要开具纸质发票,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纸质发票进行有效整合。一是停止使用现有的通用机制作发票,取消粮食收购发票、原木销售发票、水务行业发票、燃气行业发票、电力行业发票、通用机发票等六种发票;二是启用单联、双折通用机开票,新增“收购行业专用发票”,以及空设计的通用卷发票;第三,暂时保留GM定额发票。
记者获悉,网络计费系统已于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全面推广。预计网上发票系统将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开通,2015年1月31日前销售所有纳税人新票并开通系统。从2015年2月1日起,所有纳税人将不再使用原单机版普通发票机,而是使用网络开具普通发票。
在线发票系统是免费使用的
“网络发票系统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业务系统。在长春市辖区内申请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免费使用,费用由长春市政府统一支付。”王铁勇回答了网上发票系统是否收费的问题。
原有的计费系统将被停用
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司王耀斌告诉纳税人,在网上开票系统资格开放后,用户原有的开票系统将停止使用。未按税务机关规定开具发票的,造成的损失由纳税人自行承担。
公告规定促销时间过后仍然免费
王铁勇回答,目前公告规定的日期是集中办理期。推广期结束后,业务进入正常管理,无论是集中推广期还是推广期结束后,系统都将免费使用。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网络发票系统的推广可以控制“非法生成”
王耀斌分析称,推广网上发票将有效遏制“非法开具发票”现象。网上购票系统规范使用该系统的纳税人,只有税务机关认定合格后才能使用;网票系统开具的发票有很多防伪措施;开放多种真实性查询措施和交叉数据比对措施。
在线发票系统将考虑奖品发票
“关于获奖发票的开具,将在推广网开具普通发票后考虑,通过实施获奖发票完善发票管理机制。”王铁勇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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