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个城市的网站上都有山寨公司,iphone5系统花了2000元网购成了‘安卓’版。”1月6日,哈尔滨市工商局网络监督分局公布了2013年网络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去年,网络监管科为网络消费者办理维权案件312起,涉及交易100多万元,为消费者追回经济损失61万元。
假冒物流公司登上“58城市”
刘先生在58城市网站物流区找到万通物流配送公司,将瓷砖送到鲅鱼圈,预付运费850元。货物送到鲅鱼圈时,对方说运费1383元,否则无法发货,刘先生无奈又付了1383元。
据工商部门调查,该公司根本不存在,是一家网络山寨公司。对此,工商部门对同城58家网站进行了访谈,发现其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基本未经核实,很多消费者因为相信此类信息而受骗。
网购iphone5系统是“安卓”
一位名叫徐(音译)的消费者在浏览网页时发现了一部售价仅为1950元的iphone5手机。徐女士下单收货后,外观没有发现异常,但开机时发现操作系统是Android,然后知道自己被骗了。工商人员接到徐女士的投诉后,联系顺丰快递,顺丰快递及时发送了手机,在公司的协助下,最终为徐女士追回了全部货款。
汽车加热垫半个月刚烧了一个洞
去年11月,顾女士和她的同事在淘宝上买了三个加热汽车坐垫。不到半个月,她发现座垫烧了一个洞。目瞪口呆的顾女士立即联系卖家,对方只同意退换货,没有退货。经当地工商局调解,取得了满意的结果。
体检站网上推广遇上“李鬼”
哈尔滨某体检站与某科技公司签约,该公司为其设立网站,并承诺在网上推广,在百度首页展示。但网站建成后,科技公司并没有在百度首页实现体检的“顶”。体检站向工商局投诉。工作人员与技术公司沟通后,技术公司承认无法将网站推广到百度首页,最终为体检站办理了合同退款。
两次成功订购后,网站缺货
去年10月14日,消费者陈先生在某网站上购买了西门子冰箱。当时网站说两天内送达。两天后网站客服说仓库暂时没有机器,消费者可以换型号或者退款。10月16日,陈先生退货,又订购了一台冰箱。网页显示货物有货。等了几天,卖家说仓库里还是没有货。经工商部门协调,商家在正常退款的基础上赔偿了陈先生200元购物凭证。
“在线医疗设备”托起阿姨
消费者王阿姨在某网站上看到一款股骨头治疗仪,声称疗效显著,免费送给患者。王阿姨打电话来试用,对方说耗材和配件需要消费者自己购买。没几天治疗仪坏了,换配件花了3800。后来,该网站客服人员通过电话告知王阿姨,公司推出了一种新药,与治疗仪配合使用,效果神奇,并诈骗了王阿姨4200元。
团购券遭遇“霸王条款”
去年11月,消费者吴女士在一个团购网站上买了两张电影票,她因为暂时不去看电影,想退掉团购券。团购网站不会以“不支持逾期退款”和“不支持随时退款”为由进行退款。吴女士别无选择,只能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协调,网站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据报道,2012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团购业务活动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团购网站“不得设置不可退还逾期预付款或限定付款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网站“病态”业务让用户感到惊讶
王先生在公众评论网站上购买了300元餐券后没有得到交易信息,然后根据网站提示输入了300元,但仍然没有动静。王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工商部门核实,发现网站未按照相关规定到工商部门实施在线灯光运营,且无网站信息,客服电话无法接通。第二天,工商部门了解到网站设备出现故障,维修后运行正常。
整形医院网上宣传不靠谱
去年11月,工商网监科接到消费者举报,哈尔滨某整形医院在网上发布广告,涉及治愈率、患者治疗前后照片对比等。,为了吸引网络消费者去整容。这些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工商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罚。
微购千元“名牌”质量差
去年12月,消费者魏女士通过一位朋友的介绍,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网上的奢侈品卖家,并承诺售出的商品都是正品,比如假货。魏女士花了1200元买了一件纪梵希t恤。到了之后发现产品质量很差,觉得被骗了。如果她想退货,卖家拒绝承认是假货,拒绝退货。
市工商局网络监管科提醒消费者拨打12315或市工商局网络监管科84521181,或登录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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