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法院委托,宣判5起案件,处决5名恶性犯罪分子。报纸选择了四个案例。
这次宣判的案件大部分是恶性案件,在判决书中被描述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极其恶劣、情节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因此被严格、严厉地定罪判刑。
这一判决结果充分显示了厦门对暴力犯罪从重处罚的决心和信心,也充分体现了量刑处罚的严厉性和威慑力,有效打击和冲击了犯罪。
绑架肖信轩并导致其死亡
姓名:刘
犯罪:绑架9岁小新轩勒索财物。发现肖信轩昏迷后,被扔进水库,溺水身亡
罪名:绑架
2012年4月初,刘因无法偿还赌债,萌生了以非法手段敛财的想法,通过互联网购买了网上银行的银行卡和u盾。他还通过短信联系了在永春工作的聋哑表哥刘,并承诺支付他的报酬。刘同意了。
4月8日,刘开着租来的车,带着刘从永春县前往厦门伺机抢劫。后来刘因为胆怯放弃了,刘第二天就回永春了。
4月10日,刘决定绑架儿童索要赎金。他打算先把孩子绑架到德化老家,索要赎金后再卖给别人。刘选择9岁的肖信轩作为绑架对象。
4月12日17时30分,刘开着一辆小车在别墅门口等候,骗放学回家的小新轩上车,锁在车里,在德化下车后去买了一个行李箱给小新轩换乘。之后,刘谎称“避开坏人”,骗肖信轩躲在车后厢。22时,刘开车到永春县,发短信告诉刘。路上,肖信轩反复喊后备箱没意思,求刘放出来,刘置之不理。
进入永春县后,刘下车查看,发现小新轩已不省人事。他决定把小新轩扔进水库,怕罪行暴露。
第二天大约2点钟到达水库后,刘把昏迷不醒的肖信轩放进自己的行李箱,让刘帮忙提行李箱。他还指示刘把几块石头捡起来,放进行李箱的夹层里。刘和刘一起把箱子抬到大坝的高处,然后迈步走进水库。刘用手电一照,发现小新轩漂浮在水面上。然后他指示刘去捡几块石头。刘用石块砸向小新轩,致使小新轩再次沉入水中淹死。
4月14日,刘指示刘在安溪县购买三张手机卡,刘给肖信轩母亲发短信索要赎金15万元。
经审理,认定刘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他是主犯,被判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我从头到尾都很后悔。”昨天上午,法官宣读判决后,刘的表情很平静,他早就预料到了自己有今天。“我想对他们说对不起。”
在纠纷中杀害同性恋人
姓名:罗某
犯罪:与同性恋发生争执后晕倒,用菜刀互相砍伤,肢解,扔进海里
罪名:故意杀人
2012年9月10日6点,李姐在厦门船厂附近的海边捡废品时,突然在岸边的石头上发现一条小腿,她赶紧报警。在此之前,在渡口、海边等地发现了大量尸体。经法医鉴定,这些尸体属于16岁的阿威。
经过警方多次调查,39岁的罗某逐渐浮出水面。2012年9月13日,罗某被捕。
根据罗的供词,他通常以收集废品为生。2012年8月下旬,他遇到了16岁的阿伟,并发展了同性恋关系。
2012年9月5日晚,阿伟下榻罗故居。6日下午,罗卖废品赚了1500元,阿伟在一旁看着。当天晚上,阿伟向罗要钱。罗说钱已经存在银行了,他只有几百块,可以给一两百。但是阿伟不仅要他身上的几百块钱,还要他银行里的钱。阿伟还用菜刀和削尖的筷子威胁罗,说不给钱就砍死他。
双方争执后,罗先是用双手掐住阿伟的脖子,导致他晕倒,然后把阿伟拖进浴室,用菜刀将阿伟杀死,并肢解了阿伟的尸体。随后,罗某将尸体三次抛入渡口附近海域。
经审理,法院认为,罗因小事故意杀害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
绑架并勒死前老板的儿子
姓名:郭伟
犯罪:绑架前老板的儿子勒索杀害
罪名:绑架
2012年4月下旬,被告人郭伟及其共犯胡某预谋绑架。经过讨论,他们决定绑架胡的表弟的同学。胡用表弟的名字邀请在公园见面,但没有接受邀请。
同年5月5日,他们决定绑架胡前上司的儿子,16岁的小吴。这一次,他们同意在绑架后杀死小吴,并向他父亲勒索80万元。
第二天14: 30,小吴被邀请到胡的临时住处。胡某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套住小吴的脖子,拉紧绳子。小吴立刻仰面倒下,挣扎着。
这时,郭威快步上前,按住小吴的手,用大腿跪在小吴身上。胡继续拉紧绳子,直到没有力气松开为止。郭威看到这一幕,双手掐住小吴的脖子,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直到小吴当场死亡。
第二天凌晨2点,他们把小吴的尸体装进行李箱,搬出了胡的暂住地。然后,尸体被丢弃在湖里区吴彤附近的沟里。但是,杀人之后,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向小吴的父亲勒索钱财。
事发两天后,胡被警方逮捕,随后配合公安机关抓捕郭威。
法院判决郭伟犯绑架罪,判处死刑。
看着女孩可爱的拥抱,掐死她
姓名:贾某
犯罪:绑架一名4岁女童,担心自己的行为会被暴露并被勒死,然后随意抛尸
指控:故意杀人罪、贩卖儿童罪
4岁的蓝蓝和父母住在寺庙前,她通常喜欢在寺庙前的篮球场附近玩耍。2010年8月1日,她一个人去篮球场和朋友打球。但是到了中午,蓝蓝的父亲阿明发现蓝蓝没有回家。
阿明急忙出去找,但他四处寻找,没有看到任何人。他以为女儿可能被拐了,赶紧去公安机关报案。阿明一家也去了蓝蓝经常去玩的地方看监控,发现一个人把蓝蓝带走了。
据调查,该男子是附近租住的40岁男子贾某。贾,男,有犯罪记录,1999年11月22日因抢劫罪、强奸罪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雇他的工头也说,贾和家里关系不好,平时爱喝酒,脾气不好。
根据线索,贾4天后在龙岩被公安机关逮捕。
根据贾的表白,他去篮球场打球时,看到很多小朋友,其中一个很可爱,一下子就爱上了她。贾见没有大人陪着,便去说:“我带你去买好吃的。”跟着贾到了超市,买了些果冻、一瓶矿泉水和一瓶饮料。
贾某说,出狱后,自己一个人在厦门打工。他和儿子女儿没有感情,很孤独。他想把蓝蓝带走,自己抚养她。
在美食的诱惑下,一路跟着贾来到他租住的地方。起初,蓝蓝很听话,自己看电视。贾也给她买了汉堡包吃。但是很快蓝蓝开始为她的母亲哭泣。贾怕自己的行为暴露,便在家中找了根绳子,勒死了。一两分钟后,蓝蓝没有呼吸。
贾虽然杀了人,但他冷血,第二天就去工地干活了。晚上下班回来后,他把蓝蓝的尸体胡乱扔在垃圾场,然后逃离厦门。
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贾死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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