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记”商标纠纷继续。7月1日,加多宝凉茶宣布,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将“王老吉”商标案发回重审,因为该案一审判决采用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
佳多与GPHL的“王老记”商标官司打了很多年。
早在2014年,GPHL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广东佳铎赔偿原告王老吉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侵犯注册商标造成GPHL 10亿元的经济损失。
同时,GPHL还要求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两家公司之间的案件数量巨大,受其他案件的影响,2015年2月,GPHL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原赔偿金额10亿元变更为29.3亿元,是当时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索赔金额最大的一笔。
2018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包括GPHL在内的6家公司侵权,要求其向GPHL赔偿14.41亿元。贾多宝立即回应,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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