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延云
据媒体报道,前几天,1996年至1999年,以“仙人跳”的方式杀死7人逃跑23年的女犯罪嫌疑人老牟志,被思明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大数据信息成功抓获。这个消息轰动一时,被认为是我国近年来刑事侦查的又一大胜利。
对于“神仙跳”这个词,一些不太关注法律新闻的朋友并不熟悉,有的甚至认为这和“放白鸽”是一回事。作者将在本期记叙文中帮你区分两者的区别,并通过清末民初的笔记谈谈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神仙跳”罪时期的过去。
一、“金凤楼”上的陷阱
首先要明确的是,“放鸽子”和“神仙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形式,虽然在手法上有相似之处。
“放白鸽”是指诈骗团伙以结婚为名娶了“女儿”,收了彩礼后离开;根据清钞中的定义,“仙跳”的意思是“男女合谋充当情侣,让女人用颜色作为诱饵,引诱其他男人进入房间。刚坐下,如果是帮凶的人穿成丈夫的样子,会突然从外面回来,看到客人会伪怒,说要抓将军。客惧,长期乞恩,禁戒,包括口袋金献,不足,甚至强行代理债券,定期还贷,都会充满他们的欲望,一开始会被羞辱。叫神仙跳。”
不知道你能不能看懂。虽然两者都是利用男女骗钱的犯罪团伙,但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合法结婚”,后者是“绝交”。如果说前者是“文学欺骗”,那么后者就是“军事欺骗”。
在各种骗局中,“放白鸽”“神仙跳”被归为“色骗”,在中国历史悠久。宋代称“美人局”,明代称“烧火囤”。凌濛初在《第二瞬间的惊艳》里写过一首诗,专门讲了这件事:“见色悦人,一个中原有真命。因为没有什么是假的,不可能要求。少年不计后果,贪得无厌,一脚踢向浪漫的阵列。汕头不吃不惹身,世俗名缚火。”直到清代才分为两类。
《幽台仙府笔记》记录了一个非常典型的发生在淡季的“仙人跳案”;
游台仙馆札记
吴江有个书生叫顾,因为要去苏州考试,就住在吉利桥附近。吉利桥旁边有一个叫“金凤楼”的茶摊。吃完饭就没东西吃了。当我进去的时候,我发现它已经满了。角落里只有一张桌子。有一位老妇人和一位年轻女子坐在一起。“没有别的客人了。”。顾胜在那张桌子旁坐下。
“我和顾聊了很久闲话。”老妇人说:“这里的茶没有味道。如果郎军高兴,为什么不到我家来,在煮好茶的时候互相款待呢?”顾胜高兴地跟着它。和老婆婆一起回家,上楼,楼上的陈设都挺优雅的。当时鸦片烟盛行,吸烟工具在床上。老婆婆让顾胜试试。顾胜婉言谢绝,老婆婆劝他说“偶然游戏,何乐而不为”,命少妇烧烟伺候客人。顾胜只好走到沙发上。老太太帮他脱鞋,说:“你随便睡,你自由了。老太太有事。”说完下楼。
没多久,楼下突然传来一阵猛烈的敲门声,年轻女子踮起脚尖下楼。顾胜感到困惑,跟着她下了楼,躲在黑暗里。少妇开门,30多个男人冲了进来,问他们在哪里。少妇说“楼上”。这三十多个大男人跟在少妇后面上楼,顾胜赶紧趁机溜走。“在盖苏习俗中,往往有以女性为敌的人。小孩子误入时,会想尽办法拿衣服,强行借书券,不是几万,就是几十万,这就是解读的开始,叫‘神仙跳’。”
《清钞》对“神仙跳”的犯罪战术做了详细的分析:这些犯罪大多是“聚集党的思想的人”。具体犯罪分为三批:
第一批包括作为诱饵的年轻美女,以及她们不得不走进陷阱以创造欺诈目标的环境。以顾胜为例,“金凤楼”之所以爆满,只有空一桌,恐怕占位子的都是犯罪团伙成员,“先搞女人勾引男人再处理”;当目标抓住诱饵时,
第二组成员上台。“他们一方有十几代人,每个人都带着武器,追踪和寻找他们,而且势头咄咄逼人。假装老婆被污染,你必须死。否则,如果你爱它,你可以买它,你必须赔偿工作日的所有费用。否则,你绝不会在这种时候离开这个被污染的女人。男人稍有反抗,装做丈夫的就懒得喝酒玩了。”
第三组扮演“调解人”的角色,“试图说服,强迫男人捐钱,并把他们所有的衣服和主人都围在一起”——从这一系列精心编织的陷阱中逃脱,是顾胜的敏捷和好运。
清理稗草票据
第二,“十炮十船”包围犯罪团伙
清末民初,“仙人跳”犯罪猖獗,在中国历史上达到顶峰。作者在清代学者欧阳修的笔记中发现了一些描述其情况的文字。由于欧阳修本人长期在江浙地区担任工作人员,他的很多记录都是任职期间的真实记录,是真实可信的。
故事和记录
从记录中可以发现,“仙人跳”犯罪主要集中在扬州、高邮、邵伯、淮安、清江、宿迁、沭阳等地。
再来说说扬州,那里有一群媒人介绍外宾在当地结婚。他们看起来很乖。他们把外宾带到女方家里,有家庭有财产,可以放心。彩礼发了,女方被带回家,十天到一个月不等。突然有人来问她为什么在这里被绑架,指责客人是绑匪。
客人惊呆了,说有户口,有媒人可以依靠,但是没有找到媒人的痕迹,找女方的“娘家”,而且“原来的房子是空的。”由此可见,女人的“家眷”也算是合理的。“她越骂客人是绑匪,就越想在官员面前扭曲自己的外表。之后她有同事来劝解她。胆小的人不仅会报答她,还会请她睡觉。”——“米英”是指杨颖,“睡觉”是指保持安静。
当然也有特别强硬的客人,就是掰断,明确表态,让那些“家眷”真正向官员汇报,而晚清政府,按规矩办事更好,单纯指望着打官司赚钱。由于被告不在家,只能吃当地原告。“男丁的军官要求太多,要交一两百块。”。这几年耗了几百两银子,官司还在打。
欧阳宇在扬州当工作人员的时候看过一个案子,因为涉及两个地方。“两个县搬来问问题,两个政府机关,路费,耽误了四年,只有中国人出游客,去了一半”!
不过扬州的情况还是不错的。真正可怕的是高邮、邵伯、淮安、清江、宿迁、沭阳。那里的“神仙跳”真的是“见血”,而且“有几十个拿刀拿枪的无赖”。一旦遇到拒绝回笼诱饵或不给钱的客户,就直接挨打。对于那些一开始就不想当诱饵的女人,“就是打扮,鞭笞,焚香得体无完肤,必须让她们停下来”。
而以上汉口、天门、勉阳、沙市、樊城一路的“仙人跳”,甚至比以前的地方更加凶猛可怕。犯罪团伙作案时,不服的顾客会被打就不用说了,而且对转而当诱饵的女性极其残忍。“亲戚不敢认,晚上就打。”。
一个女人被人当诱饵后,因为良心的原因,把真相告诉了买家,消息就泄露出去了。“在这一代人里,她进了屋,把它抢了出来,就走了。”。买家很生气,被政府控制,但时间长了,“真正的凶手拿不到”。
欧阳修认为,这种恶人横行的直接原因是政府的制度缺陷。按照清朝的法律规定,这样的案子“六月不到一人,是第一参考;6月,将是第二届参议院。根据规定,第四参议院将被罢免,但许多地方官员正在采取行动,“直到第二参议院停止”。接班人接手前一个留下的积累案,“还从开始算,直到第二个参还驳回”...
有的官员是实实在在的官员,但即使不能从第二个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一个,调到其他县后也免于承担责任。因此,在这类案件中,没有一个是因为四名员工而被解雇的。所以,欧阳修伤心地说:“如果你试图松懈,如果有太多巧妙的路径,你为什么要逃避法律?”所以,由于责备,这股风是炽烈的。"
当然,也有一些睿智而有良心的治安官,决心为民除害,一定要打击“仙人跳”犯罪集团,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这一代人凶悍异常,就派了十几个捕快去抓他们,“他们会打死他们”。如果他们派出100多人,“他们会在数百英里之外。”所以这种案子会让地方官员头疼。
欧阳修认为:“非大官关心百姓,不分疆域,限营,配合缉捕服务,危害不易解除。”
“分”也有成功。前面说过,以揭露真相为诱饵的犯罪团伙,在做了无数恶之后,突然被消灭了。
有一天,他们劫持了一个美女,停泊在离汉口五里外的一个僻静的地方。然后他们就张狂了,放松了警惕。他们一起上岸买酒买肉,船无人看管。“偶尔,一艘小船经过这里,我惊讶地看到船舱里有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听起来像一个同胞。”女人把自己的遭遇告诉船夫,打开甲板给他看,“里面全是刀和枪”,然后眼泪汪汪地让船夫赶紧离开。“别说话,怕被打死。”。
然而,船主有一颗侠义之心,赶到汉口告诉蒋英情况。“晚上,所有的人都回来了,他们喝酒的时候都喝醉了。第二班后,营官开着十几艘炮艇把他们围住,岸上驻扎了几百人的部队,防止他们逃跑,于是他们一个个逃跑,交给县里严控。他们直接认了,杀了几个女人,拐走几十个女人,到处卖,拿了几万银子。所有的考验都是真实的。”
三、“用智不用武”的罕见案例
民国初年,社会动荡,“神仙跳楼”的案例依然居高不下。但由于商业发达,上海富商富户众多,成为骗子使用这种手法的“重灾区”,尤其是在“上海大世界”和一些“白鸽”“神仙”活跃的影剧院。许多关于那个时期的回忆录都提到了这样的事件。
在民国的许多史料中,作者发现了一个罕见的案例,虽然是“神仙跳”,但用智慧并不难:
上海有个颜料商人叫朱,资本雄厚,但缺点是特别好色。有一天,他去剧院看戏,看到另一个座位上坐着一个女人,身边围着一个家仆,天气豪华,大气磅礴。朱正想着怎么追上她,这时他看到一条丝巾在女人的衣袖里掉在了地上。朱赶紧捡起来,还了回去。女人也大方地谢过她,抱在怀里,望了朱一眼,朱自然用眼睛回答。戏演完,女的上车走了,朱还在期待。这时,突然一个年轻的新郎走过来,告诉他,这个女人是某个地方某个住宅的妃子。
第二天下午,朱按照新郎告诉他的地址去找,果然看到门上挂着“某某公馆”的字样,但门是关着的,什么也没看见。朱在门口徘徊,不知如何是好。突然,他抬起头,看到窗户斜靠着一个人,他昨天在剧院看到的那个女孩。她频频向朱使个眼色,便叫小丫头开门带路。朱进屋与他交谈时,知道他的丈夫是前清的“大人”。这个“大人”在上海有四五个类似的小住宅,嫔妃也多,根本没法过来。朱听了大喜,以为得了便宜。
此后,朱常来此府,见此女闺蜜多,多为珠雅所围,并不避朱,于是朱便与麻雀往来,打扑克,与他们斗牌九。有一次朱收钱回来,经过那个地方,进了公馆找姑娘,看见别的闺蜜都在。赌局一开始他说今天钱多,就赌了一个大的。正当“青龙白虎”兴高采烈的时候,一个小丫环拿着茶壶急匆匆的跑来说:“主妇不好,老爷回来了!”女孩连忙让他到女仆房间逃跑。朱听了他的话,战战兢兢地躲在丫环的房间里。过了一会儿,我隐约听到了所谓主人的声音。侍女对朱说:“我们的主人脾气不好,随身带着枪。如果不好,他可能会杀人。你应该跳出窗户,赶快逃走。”朱连一个装满钱的钱袋都没拿,就匆匆走了。
第二天,他回来探望,却见府门紧闭,等了许久也没人出来。连续几天都是这样。经过询问,他知道女孩、女孩的女朋友、女仆和“主人”都是“神仙跳”诈骗团伙的成员,他们从一开始就给自己定了一个游戏,就等着他收钱后的厚厚的钱包!
总的来说,民国后的“神仙跳”总体上还是“文明”的,至少不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我上学的时候看过法律文献,虽然看过一些“神仙跳”的案例,虽然也是满满的野蛮和勒索,但基本上都是浪费钱,赚钱也没什么坏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年发英和老易志的行为真的很恶心
本期的编辑周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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