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泸州4月7日电今天,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告尸检的基本结论。

事件调查技术负责人、四川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刑事技术处处长王庆红在会上介绍,2017年4月6日,在反复做了死者赵鑫父母的工作后,同意对赵鑫进行尸检,从4月6日12时开始,19时30分结束。四川省公安厅法医,市县公安局配合,泸州检察院全程监督。已故父亲和父母邀请的专家证人和律师在场见证了整个过程。

一、尸体检验:

尸斑位于颈腰背部未压缩部分,不会褪色。全身无开放性伤口或死后损伤。

头部和面部无损伤,鼻子和左耳道有血性液体,口腔和颊粘膜无损伤,颈部无损伤,颅骨无骨折。

左上肢背部有大面积皮下出血,左肘关节前侧可见多个伴有皮下出血的表皮剥脱,其中一个呈水平走向,其他多个方向自上而下呈垂直走向。左上肱骨、肘关节、左尺骨、下桡骨粉碎性骨折。左腿外侧皮下出血。左肋6、7、8和9在腋后线处断裂,断裂端穿入胸腔。

右肘关节前侧可见多个表皮剥脱伴皮下出血,方向从右上向左下倾斜。右股骨上部横向骨折,断端明显脱位。右足跟皮下出血对应深部结缔组织出血。

双侧胸腔大出血,双肺严重挫伤,左肺下叶背侧多处裂伤。腹腔内出现大量积血,腹膜后形成巨大血肿。肝、脾、肾破裂,胰腺被压碎。脊椎旁肌肉出血。

脑、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的大体检查未发现致死性疾病,抽取胃内容物及相关组织器官作进一步检查。

二、尸检的基本结论:

综上,1。赵鑫的身体伤害是外轻内重,暴力性大,所有伤害都是高处坠落伤害;2.没有其他暴力伤害造成的损害;3.没有死后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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