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新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达成全面深化合作关系。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双方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推动相关艺术制作、国际交流、教育普及等的创作、运营和推广。充分发挥国有院校和社会机构在艺术创作、经营和推广以及国际文化交流与交流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与创新,推动文化与旅游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新奥集团高级副总裁、新一控股党委书记李红洁;新沂控股副总裁、新沂文化总经理李小飞;丝路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副总经理韩海燕;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演艺中心/剧院总经理方莉;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行政授权小组召集人方出席签约仪式。
双方随后开始了深入友好的交流和讨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高爱,新沂集团公司副总裁、新沂文化总经理李小飞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级演艺文化集团。它的前身中国歌舞团和东方歌舞团,是在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下成立的新中国最负盛名的国家级艺术团体。他们代表了中国乐舞艺术的最高成就,国内外涌现出许多优秀的艺术家。他们创作和表演了许多深受中外观众喜爱的优秀艺术作品,覆盖祖国各地。他们代表中国访问了五大洲70多个国家和地区,多次参加重要的国家演出,以增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友谊和文化交流。
新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新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是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交流中心、重点文化项目新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唯一拥有《红楼梦》和《幻城》的运营单位。主要从事文化艺术的策划和组织,致力于打造服务全国文化旅游的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一体化的协调发展战略,打造人民生活更美好的艺术栖息地。
总体规划: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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