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报道,黄现年50多岁,居住在巢湖市。本来她是一家物业公司的普通职员。但是因为有机会接触拆迁安置人员,她想起了安置房的投机,最后资金链断了。为了“拆东墙补西墙”,她编造谎言向别人借钱。昨天,黄因涉嫌诈骗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70岁老人不敢回家

胡大爷,庐江县老人,今年70多岁。昨天他早早来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八庭,和十多名被害人一样,等待骗他钱的黄某某接受法律审判。

胡叔叔说,他和妻子已经退休很多年了,现在一个月的养老金加起来有四五千。他们原本家庭条件好,住房和样板房都不错,应该在家安享晚年。然而,正是因为信任黄某某,他才有了现在难以回归的家。“我们还是亲戚,”胡叔叔说。黄某某说她在用各种谎言投资项目,并承诺高息借款。“他还带我们去了一个高层,说这是她的投资项目。”胡大爷说他家借了几百万给黄某某。这些钱有的是从自己的房子和两套门面房子里借的,有的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借的。“现在他们都被挥霍了,其他人都在找我。你要钱,我怎么敢回家?老了就要有脸。”

被控诈骗1700多万

昨天参加会议的受害者中,有不少说自己是黄某某的亲戚或朋友,也有人通过别人逐渐认识黄某某。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黄某某原是安徽界城物业巢湖分公司员工。从2007年开始,黄某某以低买高卖、搬迁平房赚取差价为由,向张某某、王某某等人借钱,承诺半年15%-40%的利息。黄为了支付高额利息,编造了投资房地产、林场、高架桥工程、购买高价值门面房屋的事实,然后向孙某某等人大量借款,承诺每月10%以上的高额利息,最终导致11名受害者共损失1753.2535万元。

在检方统计的受害者名单中,被骗金额从628万元到8万元不等。公诉机关认为,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投资事实,承诺高利率,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声称拆迁户资金破裂不存在欺诈行为

黄对检方的指控提出异议。她说她没有诈骗。此外,她认为检方指控的金额是错误的。

黄某某说,她以前在房地产公司工作,后来去了物业。因为工作方便,她有机会联系拆迁户。所以从2007年开始,她就开始了炒拆迁房的“生意”。“是别人。”身份,买卖,赚差价。“黄某某说,她一开始是高利息向别人借钱,开始贷款20万,年利率16万。一开始她赚钱,后来因为利率高赚不到钱。2012年左右,资金链彻底断裂,最后她只能继续借钱填补利息窟窿。

至于检方的指控,他在房地产、林场、高架桥项目上进行虚假投资,购买高价值的门面房屋,伪造门面房屋销售合同等。黄说,这也是在虚构的情况下被迫负债的。控辩双方就黄是否以非法持有为目的、是否被移交警方或自首进行了辩论。

该案没有在法庭上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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