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李煜的丈夫因病去世15年后,丈夫的四个兄弟和80岁高龄的母亲将李煜的母女告上法庭要房子。6月21日,七里河法院宣布一审判决,涉案房屋归李煜所有。同时,李玉按其继承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了房屋补偿费。
2002年,王海在负责保险的时候认识了李渔,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婚后仅两个月,王海因病去世,在七里河区留下一套房子供李煜母女居住。
2014年8月,王海的父亲王因病去世。王海的兄弟们在整理他父亲的财产进行继承时,发现李渔在2005年伪造证件,非法转让王海的房子,并以自己的名义登记。2015年5月,5人向七里河区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裁定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为王海,现判决已生效。
2017年,王海的兄弟和老母亲再次将他们告上法庭。五个人认为,由于房子是王海生前的个人财产,所以他的父母和李煜都是王海死后的继承人。王死后,五人为继承人,有权继承王的份额。但李煜在王海死后伪造材料,企图侵吞遗产,应减少遗产份额。另外,李煜的女儿和王海没有血缘关系,只和她住了两个月。当时她才13岁,无力赡养王海,没有资格做继承人,不应该继承遗产。
七里河地区法院认为王海没有立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割。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由第一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李煜的女儿无权继承遗产。因此,涉案财产应由王海的妻子和父母继承。2014年,王去世后,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妻子和子女即五名原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李煜虽然伪造文书,但并未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在王海重病期间给予了更多的照顾,并促成了房屋的修缮,因此他有权继承所涉房屋的三分之一。由于涉案房屋是王海死后十几年被李煜占用的,且房屋经过修缮,从利生活需要,不破坏房屋效用的角度考虑,涉案房屋应归李煜所有,李煜应向其他继承人支付赔偿金。由于房屋总价值为37.5万元,应付给刘岚的份额为五分之二,应付给其他四人的份额为每人十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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