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律部,是指处理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能部门。一般由具有法律知识的律师或专员组成,处理公司发展经营中的各种法律问题,肩负着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的伟大使命。

北京太谷律师事务所隋力律师在案件中表示

2000年,A有限公司推出英文网站,一度被欧美等国际媒体报道。另外,那一年是全球互联网投资的疯狂时代,A公司很快引起了一些国际风险投资机构的关注。当时在荷兰投资公司工作,主管亚洲风险投资业务的陆某,在mainland China寻找投资项目时有幸与A公司创始人牛某洽谈合作事宜。2001年,陆加入A公司,主持成立A公司香港总部,负责公司的国际营销、业务拓展和财务运作。甲公司股东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由它起草,甲公司也负责设立。之后的重大投融资上市几乎都是它主导。

隋力律师分析

在实践中,法律部门通常是在公司规模比较大的时候设立的,但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应该有懂法律或者有法律知识的人来负责相关事务,比如公司的初始文件和合同的起草、整理、归档,印章的管理,合同的审批,劳动关系的处理等。,这些都需要有法律知识的人来处理。这些事情叫做日常事务。比如初期,一年可能只有几个大合同,但公司成熟后,可能每天都有合同或相关文件。所以我们应该考虑有专职人员来做这项工作,然后我们应该设立法律干事的职位。当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时,公司需要法务不仅负责事务性工作,还要负责调研工作。这个时候法律事务也要分,成立法律部势在必行。

隋力律师赵志

独立的法务部和管理层其实是一种分权。法律部门应该是独立的分析师和工作人员。因为法律风险的捕捉应该是从法商结合的角度做出的独立判断。法律部负责人应直接参加企业的决策会议,甚至直接向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汇报。但在实践中,管理层引入法务部的初衷是什么,职能定位是什么,都是大问号。

法律部的良好运作,一方面需要善于与业务部门打交道,另一方面需要与管理层保持密切的关系。这些问题不能简单地通过设立法律部门来解决。很多公司的法务部门其实只是一个行政部门,一个与外部律师沟通的麦克风,一个有或没有粉饰门面的设定,一个被认为与业务部门或管理层相悖的部门。而法律部门负责人享受的决策机会很少,大型企业的法律部门负责人有一半以上没有进入决策团队。

法务部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个公司的法律部门要想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不仅需要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还需要各部门人员的积极配合,还需要一系列内部制度的调节和指导。这些内部制度主要包括:定期法律事务调查制度;合同管理系统;电子法律事务系统;建立外部律师制度,取长补短,共同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建立风险控制体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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