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同志介绍降低抗癌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十项措施”。这是省医保局成立以来第一次有记者参加的发布会。
记者从本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满足癌症诊疗需求,减轻群众负担,我省在覆盖103种国家减免税抗癌药的基础上,将其他25种抗癌药纳入采购范围,覆盖了临床癌症治疗所需的主要抗癌药。目录公布后,共有125家企业自愿提交了药品申报材料,其中外资生产企业43家,内资生产企业82家。为了让患者尽快享受到降价带来的好处,我省首先探索了高三尖杉酯碱等三种抗癌药的市场匹配。同时引导企业考虑减税因素,自愿提前提交降价申请,根据企业申请情况调整20多种抗癌药物网上价格。
11月,我省公布了直接联网、竞争性报价、批量议标三种专项集中采购的中标结果,中标产品386个。平均价格下跌17.4%,最大跌幅达到82.6%。据统计,此次专项采购预计每年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5.8亿元。
十项措施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时间
进一步降低抗癌药物的价格
国家协商的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物将统一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00多种常用抗癌药在全省范围内特价采购,有效降低抗癌药价格。积极采用医院和特殊药品药店的双通道供药模式,让患者尽早购买、使用和报销,切实享受降价的好处。
缩短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期限
对于跨统筹地区的职工就业转移继续医疗保险关系,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处理时限从国家规定的45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立即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取手续
职工因出国定居、跨地区参保、户口继承等原因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取手续的,由参保人或代理人申请支取,材料齐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立即办结。
简化异地就医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远程医务人员直接到医疗所在地的省市,医院联网结算不再限制医院数量,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同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审核异地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医务人员,由参保地医疗机构直接办理。
全面实施“一站式”结算
开发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机构救助、医疗救助、商业扶贫补充保险等医疗保险待遇信息结算模块,实现各项医疗保险待遇“一站式”结算。
减少门诊特定疾病的审核时限
进一步提高特定疾病的审核频率。)纳入门诊,每季度至少实施一次;对于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斥等治疗费用高的疾病,应随时申报。
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证明材料
完全取消生育保险医疗确认单、妊娠证明等证明材料。加快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行单位审核、个人承诺的工作机制,不再要求参保人员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手册等书面证明材料。
开放式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查询系统
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网上开通公众查询功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查询服务,提高公众对药品采购价格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
降低医疗机构质量保证比例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支持,将定点医疗机构每月代扣的质量保证金从10%降至不超过5%,并根据医疗机构的费用确定不同的比例,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的效益。
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降低养老机构及其内部医疗机构的审批和准入条件,及时将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使老年人和残疾人得到及时的医疗保障,以新老动能转换支持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帮助我省创建医疗卫生结合的国家示范省。
记者: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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