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凌晨,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小区,苏女士听到窗外有异常声响。原来,一名男子混进隔壁单位,从楼上偷了一辆电瓶车,在一楼住宅区被物业保安抓住。小偷被抓后,一些居民用绳子把它绑在门上,以示公众。

早上一个路人看到了,脖子上挂了个“小偷”纸板。

物业公司人员表示,在公开展示期间,该男子还用头撞铁门,恳求释放。上午9点,该男子被绑了4个小时,物业工作人员将其释放。一个同事找了块湿毛巾给他擦热度。

随后,物业人员把它送到了派出所。

有的居民赞同大家的“惩戒”方法,有的居民反对。

法人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是不可取的。

小偷被展示给公众

抓小偷

绑在大门上向公众展示

最近高温“爱上”成都,7月12日上午9点刚过,又是户外桑拿日。

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小区的苏女士看到,在她自己小区门口,被抓的男子还光着身子坐着,胸前贴着一张写着“小偷”二字的纸板;他双手捂在头上,被绑在铁门后面,手腕擦伤。

后来,苏女士听到一个物业保安说:“绑久了怕出事。”因此,物业报警。那个人很快被警察带走了。苏小姐看了看手表。此时,该男子已经被绑了4个多小时。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凌晨4点,三名可疑男子在98号楼附近徘徊。其中一个人从楼上偷了一辆电瓶车后,准备溜走。他们看了监控巡逻队后,立即派了更多的人力到现场。在一楼,他们看到一个陌生人骑着一辆电瓶车,立即抓住了一辆电流车。但是另外两个从车库逃走了。

小偷被抓后,一些居民停止睡觉,一些人找到绳子,把他们绑在铁门上。

第二天早上,一个路人看到了,就扒了那人的上衣,胸前挂着写着“贼”字的纸板,双手捂在头上,绑在铁门后面。

小偷被展示给公众

再抓贼

保安人员抓住了两个同伙

中午抓到的同伙中午翻出了照片。此人说,早上太阳出来的时候,男人的头上渐渐渗出汗水。被绑期间,他用头撞铁门乞求释放,脸上也流着泪。血,大叫“请放我走,送我去派出所。”被放出来后,一个同事找了条湿毛巾擦汗消热。

抓到小偷后,社区保安仔细搜查了98栋建筑,“甚至我们还看了电梯天井”,但没有发现逃跑同伙的踪迹。所以他们怀疑另外两个还躲在楼里,开始留意小区里的监控。

下午1点,在第一名盗窃嫌疑人被捕不到8小时后,另外两名同伙再次出现在98号楼附近的监控屏幕上。保安和热心的业主立即赶到98号楼,制服了两个准备坐电动车逃跑的人。在他们身上,保安发现了盗窃设备,如口罩、钳子和螺丝刀。物业人员确认身份后,直接交给了警方。

小偷被抓住了

律师声明

每个人都讨厌“偷孩子”,把他们公开列出来是不可取的

贼是可恨的,但是把贼暴露在阳光下真的好吗?业主对“以身作则”的处罚也有不同的看法。

听说小区里抓到一个小偷,很多居民对保安竖起了大拇指。“你今天看起来很棒。”。至于上市公开展示,李女士认为,有原因的,贼不可爱就要公开公告,“以身作则”。

段,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市民将小偷公开展示,然后在背后绑上几个小时是违法的。

小偷的帮凶

段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将事件中的小偷交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但是,根据法律,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不可侵犯的。小偷犯罪了,但仍然享有人格尊严不可侵犯的权利。公民为公众挂牌,将自己绑在小区门后的行为,虽然发泄了自己的愤慨,但可能侵犯了小偷的名誉权。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贼是可恨的,但作为公民,即使抓到贼,也一定不能以暴制暴。应该送公安局处罚。以暴制暴会带来不良后果,公民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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