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64%的被调查企业存在环境问题,17.6万家“分散污染”企业需要整改——环境保护部解释北京、天津、河北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管情况

新华社记者高静

环境保护部对北京、天津、河北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强化监督。加强监管有什么作用?对当地会有什么影响?在14日举行的环境保护部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上,环境监察局局长田详细介绍了加强监管的情况。

环境保护部4月启动“史上最大环保监管”,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管,共25轮。

据报道,在4月7日至7月6日的三个月时间里,密集检查组共检查了32004家企业,发现有环境问题的企业20482家,约占检查总数的64%。

在存在问题的企业中,6662家属于“分散污染”问题,36家超标排放,1961家未安装污染控制设施,1732家污染控制设施运行异常,4家涉嫌自动监测和欺诈,240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处理问题,3768家未按要求覆盖和密封材料,3915家存在其他问题

他说,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实施了“拉单挂账”管理,发布了监督通知,要求有关省市限期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目前,环境保护部已经发布了8个监督通知,监督了8262个环境问题。此外,环保部将每月派出检查组对被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并逐一核对账号。

田说,环保部实行非常严格的核销制度。以“散污”企业整改为例,企业关停要实现“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原料清、设备清、场地清。

“散污”企业管理是加强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田透露,截至今年3月底,京津冀“2+26”城市上报的“散污”企业数量为5.6万家。随着监管的深入,发现了新的“散脏”企业。到6月底,人数增加到176 000人。

他说,根据安排,在今年9月底之前,那些不能升级改造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应该被取缔和关闭。

加强监管会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吗?

田回应称,在强化监管期间,所有违法企业都受到了调查。没有环保程序、污染控制设施、可能达不到标准的“三不”企业是打击的重点,检查严格依法进行。这样的“三不”企业,哪里都不应该存在。在问题企业中,“分散污染”企业所占比例较高,有些企业根本没有任何处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企业非法排污获利,但影响公共环境和公共卫生,应坚决抵制。同时监测显示,在此次密集检查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型企业和守法企业基本不受影响。

他说,自三个月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执法力度在空之前有所加强,逐步成为企业守法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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