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农业打假典型案例的通知

2018年,各地农业和农村部门认真履行假冒伪劣农资的领导职责,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关闭了一批假冒伪劣窝点,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确保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2018年,各级农业和农村部门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3878起,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06起,捣毁制假窝点75个,为农民追回经济损失1.25亿元。

经研究,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决定公布十个典型案例。希望各地借鉴相关省份查处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案件信息的举报和披露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农业局、公安机关查处了叶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案

2017年6月,黄冈市红安县农业局对辖区内农药产品进行抽检,发现当地农药经销商销售的商标为“必道快”、“库拉”的62%草甘膦异丙胺盐农药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质量低劣。经调查,上述两种农药购自江苏句容化工有限公司业务员叶..经初步调查,涉案金额达6.2万元。2017年12月11日,红安县公安局正式立案。2018年9月4日,红安县公安局、农业局在河南省徐汇区村养猪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叶某、范某等人,查获各类农药原料、农药成品3吨,大量生产设备、产品包装、农药图册,查获“江苏句容化工有限公司”等5个假印章,冻结非法资金800多万元,一举捣毁以叶某为首的特大犯罪团伙。

2.江西省福州市南丰县农业局查处了王某某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农药案

2017年8月,江西省福州市南丰县农业局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投诉,称该县石山镇梅溪村黄某某等17名农民通过互联网购买了假冒伪劣农药“代森锰锌”。经名义厂家确认,涉案农药产品为假冒包装产品,产品检测结果不合格。据江西博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因使用上述农药,该村南丰蜜橘经济损失达44.4万元。南丰县农业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调查。2018年7月,被告人王某某因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3.上海市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查并处理了在陈某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案件

2018年3月30日晚,上海电视台《新闻透视》栏目报道,崇明区颜刚镇上海维康蔬菜专业合作社芦笋种植户购买的进口芦笋种子种植后出现头散、分叉、商品不佳等现象。上海市农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据调查,2016年3月11日至2018年3月30日期间,上海某子公司业务员从北京某子公司贾处购买标签为“WB-210”的芦笋种子,私自换上“Grande”种子标签,再卖给24家芦笋种植户,涉及种植面积317.7亩,给种植户造成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目前,陈某因生产、销售假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局查处了一家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丽江经营假种子的案件

2018年1月3日,丽江种子管理站在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年度企业监管和抽查任务期间,从丽江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仓库提取“金玉2号”杂交玉米种子样本。经检测,该样品真实性不合格,判定为不同品种。2018年8月30日,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局立案调查。经调查,丽江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假杂交玉米种子5000公斤,违法所得20万元。9月25日,丽江市古城区农业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最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7.5万元。

5.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牧业局查处了刘某某经营假种子案

2018年5月,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牧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刘某某卖假种子。县农牧局立即组织调查,发现刘某某从承德白猫马铃薯产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吉张薯12号”、“荷兰15号”、“喜森6号”、“荷兰14号”等商品马铃薯110余吨,以种薯名义卖给农民,共违法所得30.7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湖北省十堰市农业局与公安局联手破获陈某等人生产销售特大假冒伪劣化肥案

2017年6月,湖北省十堰市农业局、湖北省农业厅和两级公安部门破获了陈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案。经过调查,陈某非法获利。2012年3月至2017年8月,在湖北、湖南、江西等13个省115个县市的185家农资门店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担任岳西县6家化肥生产企业的业务员、代理商。目前,被告人陈某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56万元。

7.江西省南昌市农业局查处了肖某某经营假兽药案

2018年3月13日,江西省南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支队对高新区长东镇济南村刘舒自然村小牟龙鱼医药经营部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三无”鱼类保健疫苗41箱52瓶、书籍22本。经现场检查核实,经营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的玉康疫苗为假兽药,初步预计销售金额30多万元。随后,农业和公安部门联合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假窝点进行了深入的打击,缴获了假工具、大量假原料和假兽药,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400多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8.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查处了贾某某生产假兽药案

2018年6月4日,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畜牧局接到举报,称在城北郭平店提水站附近生产了一种假兽药。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和永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大队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发现两个工厂和医院堆积了大量兽药包装材料和原料,手术室的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包装、打包、打包。经调查,贾谋军自2017年1月起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北京德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永济康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开始生产16种兽药,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

9.贵州省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郭、刘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案

2018年5月,贵州省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郭、刘无证生产饲料案。经调查,自2018年1月起,郭、刘在未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菜市场购买猪肉下脚料,并在遵义市新浦新区虾镇兰生村租用场地。将19.12吨猪脂和111.45吨猪油渣进行精炼,分批出售给贵阳两家饲料生产企业作为饲料原料,共涉及金额50.96。案件随后被移交给公安机关调查。2018年10月30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郭、刘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60万元。

X.江苏省海安市农业委员会查处了唐某某等生产经营假冒其他饲料的案件

2018年2月,江苏省海安市农委对唐某某等人生产假豆粕一案进行实地调查。据调查,自2016年下半年起,唐某某、闫、丁默芳、罗分工负责,在丁家位于海安镇北城街大沥村11组的家中,生产销售135吨“嘉吉”和“”牌假豆粕,销售额超过40万元。目前,唐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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