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富春江二桥是桐庐县的一座雄伟建筑。站在雄伟的富春江大桥的桥头,滨江“一府”是沿江众多高端住宅小区的标志性景观。曾几何时,因其良好的居住区、优美宜居的环境、优良的周边配套设施、河的美景,被外界称为“小香港生活”。

2014年“一号公馆”资金链断裂,房产“未完成”;2016年1月5日,桐庐法院正式立案“一府”破产案。

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破产法的清偿程序,破产是商品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法律现象。

多方合作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

“一号大厦”的“未了之事”引发连锁反应,涉及房地产的诉讼案件在正式申请破产前涌入法院,当地党委、政府也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回应。

“‘一号公馆’是我县受理的第一起房地产破产案件。在‘一号大厦’正式备案之前,我们已经查明了其债权债务,并对破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此案的成功办理,得益于县委、县政府、法院在正式立案前的广泛细致的准备工作;县‘帮办’和公安、房建、财税等部门大力配合,为法院破产审判开辟了‘绿色通道’。”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负责破产审判的人周建民说。

“以‘一号公馆’B座为例。与a座分开,在申请破产时,主楼只建到12层。房产还没卖出去,处于‘尾未完’状态。在美丽的富春江上很不协调。”立案后,医院迅速聘请专业机构对B座进行评估,但烂尾楼转让涉及20多个部门,手续极其复杂。

为了安抚接收方,保证交接手续的顺利进行,提高资产处置的价值,县委、政府召集了房建、规划、税务、消防、气象等几个职能部门,商讨如何顺利办理交接手续。在公开拍卖当天,有四位准买家参与拍卖,最终以超过20%的溢价售出,从而使买家、劳工、材料供应商等每个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桐庐法院第二人民法院破产法官唐德功表示,B座整个拍卖过程记忆犹新。

每一个细节都要想到一个计划,而且要小心翼翼,一丝不苟

2017年4月26日,桐庐法院的唐德公法官再次来到监控室,用高速运转的大脑盯着监控屏幕,仔细思考着每一个可能出错的死角。

因为关于顺飞公司破产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次日召开。现场有两个座位是死胡同。这两个死胡同要安排法警,防止意外和债权人进入庭审。他们必须走很高的一步。如果这里很多债主排队,很容易倒下;为了保证所有债权人的安全,不得将液体带入会场,并提前安排矿泉水;为了让参与者快速通过安全检查,我们必须首先设置身份检查,然后设置安全检查...

“我们要做的是依法公正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在办理过程中,可谓一丝不苟。比如要协调帮助经理落实办公用房,落实资金,刻章,开户,接上访...一切。提前想好计划,针对困难制定计划。”唐德宫法官强调。

2017年6月21日,桐庐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扬也在法院调查期间对桐庐法院破产团队进行了表扬。提到周建民法官,她动情地说:“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法官,在工作中依然兢兢业业,认真参与了我们县每一个破产案件的方方面面。他的笔记工整细致,有这样敬业的评委。让人特别感动。”

关于破产审判,周法官举了一个例子:“处理一个破产案件,从初步调查到立案,再到审判,就像把一个新生的婴儿培养成一个成年人,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遇到各方面的挑战和问题,使一个孩子成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破产案件也是如此。通过破产程序清理一个错综复杂、死气沉沉的企业债权债务,就像是把乱七八糟的毛线重新整理,通过破产振兴,或者给它注入新鲜血液。或者依法淘汰,解决落后产能。”

退出的决定性清算有可能帮助它“重生”

“对于一个没有市场前景,没有借助政府改善的企业,会依法破产清算,释放工厂、土地等资源,解决产能过剩。这是供方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法院的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服务;对于一个仍然具有保存价值的企业来说,破产并依法重组,为其注入新鲜血液,帮助其实现“重生”,也是破产审判的一项重要功能。也是桐庐法院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工业强县’战略的重要出发点。”周法官介绍了破产审判对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意义。

比如研究所正在审理的顺飞公司破产案,主要从事水轮机业务。这几年生意一直不景气。与其让一个没有发展前景的公司生存,不如让它退出市场,依法进行破产清算。一方面,公司的所有债权人都会得到清偿;另一方面,公司占用的土地、厂房等社会资源会及时释放,让更有活力的企业入驻。这就是“二鸟”的概念。

公司就像一个自然人,总会有老弱病残。公司也是如此。按照市场规律,让被市场淘汰的企业走出去,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对于一些有资质、有品牌、有特殊领域地位等无形资产的企业,要依法破产重组,重新焕发生机,这就是“二鸟观”的凤凰涅槃。

周建民法官说:“接下来,我们要在破产审判工作中继续坚决贯彻‘以业强县’的战略,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破产审判总体思路,完善对困难企业保值增值和再生可能性的认定机制,加强‘控股与破产’的衔接,帮助企业减少和兼并过剩产能,盘活优质资产,优化投资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

近两年来,桐庐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一府”成功盘活资产,实现了“凤凰涅槃”,产生了一系列效果,为桐庐县委、县政府和法院积累了宝贵经验。在破产审判实践中,桐庐法院破产审判组以“两鸟”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总体工作思路,挽救陷入困境的企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为确保经济转型升级服务,啃下一根又一根硬骨头。他们在不断努力开拓桐庐思路和桐庐破产审判工作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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