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凌云说。

还可以看到私募从业者“老鼠仓库”受到惩罚!

最近,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名私募交易员利用自己知道的资本计划交易的股票未公开信息,运用个人证券账户进行东东交易。

最终该趋同交易不仅未盈利,反而亏损10.28万元。证监会对此交易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0万元。

长安基金专户理财卷入“老鼠仓”

先介绍一下事件发生的背景:

这起老鼠仓案件发生在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主角丁贵元,时任西藏东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藏东成”)副总经理、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立华”)交易员。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信息显示,成都立华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于2014年5月20日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王政,注册资本1亿元。

在“机构诚信信息”一栏,成都立华被列为“异常机构”,异常原因为: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

截至目前,成都立华旗下备案有两只产品:长安东成1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东成1号”),显示“正在运作”;长安信托-立华价值3期,显示“提前清算”。而这只正在运作的“东成1号”,即是被卷入此次老鼠仓案件的产品。

2014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长安基金”)成立了专户理财产品“东成1号”,合同期限5年,投资人包括31个自然人。当时长安基金与成都立华签订了投顾协议,由成都立华指定人员发送投资建议指令进行实际操作,相关交易指令经长安基金风控审核后由长安基金交易员完成交易。

成都立华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显示,丁贵元是“东成1号”投资顾问授权的其中一名交易员,参与发送投资建议、交易下单等环节,知悉“东成1号”证券账户子账户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

私募交易员建“老鼠仓”

亏损10万被罚10万

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4月22日期间,丁贵元作为“东成1号”投资顾问授权交易员,负责该资管计划产品其中一个子账户的投资决策及交易。只要陈某建(丁贵元的上级主管)未在微信群中提出反对意见即默认通过,交易在当天由丁贵元负责执行。

在这个过程中,丁贵元知悉并利用该交易单元的股票买卖指令等未公开信息,操作其个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

据证监会披露,“丁贵元”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共30只,趋同交易股票数12只,占比40.00%;总成交金额约87.15万元,趋同交易成交金额约33.83万元,占比38.82%。

然而最终,该趋同交易不仅并未盈利,反而亏损了10.28万元。

决定书显示,“丁贵元”证券账户于2013年9月24日转托管至金元证券成都二环路营业部,下挂上海股东账户和深圳股东账户。丁贵元以其妻子黄某乔的名义认购了“东成1号”产品1000万元,并将100余万元自有资金存入个人的“丁贵元”证券账户用于买卖股票。

证监会称,丁贵元作为成都立华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知悉“东成1号”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作“丁贵元”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

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丁贵元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该件老鼠仓发生在2014年8月大盘2015年4月的大牛市期间,区间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指等主要指数涨幅都超过一倍。但该私募从业人员跟踪专户,却发生亏损,算得上是“最惨”老鼠仓了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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