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4月24日电(记者平采秋君)最近大连小伙子尹峰严重烧伤后,同事通过网络平台两天募集了100万韩元,家人因尹峰受伤去世后捐款被收回的新闻受到关注和好评。
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尚未正式实施的过渡期及实施以后,如何对公益众筹进行监管,如何让善意的募捐能够守住法律的底线,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小标题)大连小伙重度烧伤 两天众筹10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尹峰出事前在澳门一家酒店礼宾部工作。由于澳门住宿成本较高,尹峰在珠海市一居民小区租了房子,每天通勤上下班。4月14日早晨,尹峰起床后准备洗澡然后去上班,屋内突然发生爆炸,尹峰成了一个“火人”,他跑到一楼恰巧遇到单位的同事,同事立即拨打“110”,并把他送到医院。
尹峰的三叔告诉记者,经检查,尹峰全身98%面积三级烧伤,刚入院时,意识还清醒。医生称,医疗费保守估计也得120万元。尹峰的家庭并不富裕,120万元难以承受,而尹峰的保险赔偿也就30万元左右。他的同事杨钢等人决定想办法帮助他。16日,杨钢通过众筹网发起了“轻松筹”公益募捐,到18日募集资金就达到100万元。
(小标题)尹峰伤重去世 家人将捐款原路退回
尹峰的三叔说,筹款一开始,尹峰的同事心里并没有底,不知道能不能筹到钱,也没跟尹峰的家人商量,等到第二天筹款额达到60万元的时候才告诉尹峰的家人。由于尹峰住院后前几天,单位和同事垫付了一些医疗费,同时,他的父母也了解到,众筹到的钱如果不取出来还可以原路返还,就暂时没动用这100万元。
随着病情不断恶化,尹峰从烧伤科被转入ICU病房,处于昏迷状态,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医生向他的亲人下达了病危通知书。18日下午,尹峰不幸去世。当天下午,尹峰的家人决定一分不动地退回这笔资金。尹峰的三叔说:“当初这笔钱是以‘为尹峰治病’的名义筹集的,我们决不能把它用在别的地方。”
19日,发起人杨钢在网上发布消息:“很遗憾尹峰先生因伤重离世,故通过众筹网为尹峰治疗筹集的善款未使用,本人已与众筹网商定,本次众筹网所有款项原路退回。”同时,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发布了“退款说明”:由于被救助者遗憾离世,经由发起方申请项目关闭。项目关闭后进入退款环节,所有款项原路退回,退款金额共计1000123.61元。
尹峰的家人将捐款原路退回的举动得到众多网民的点赞,“轻松筹”筹款的效率和捐款者的爱心也得到社会的肯定。尹峰的三叔说,尽管这笔钱我们没有用上,但仍要向那些捐助者表示感谢。
(小标题)公益众筹火爆 监管难题有待破解
也有网民提出,并非所有人都像尹峰的家人那样。他们担心:那些隐瞒受助人的病情进展、不退回全部捐款,或者仅使用了一部分,其余款项挪作他用,是否会受到追究?尤其是那些利用人们的爱心骗取钱财的人能否得到惩罚?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蔡小慎说,慈善法在今年9月即将实施,慈善组织的管理将逐渐规范。然而,在目前这个过渡期内,由于虚拟网络本身的快捷性、开放性、分散性和隐蔽性等交互方式,使得目前网络善款的募集、管理与发放,依然存在监管盲区。面对捐赠人无偿、自愿、义务的捐赠行为,有些受益人缺乏道德约束,出现了行为失范。
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系主任徐祥运告诉记者,一些民间慈善组织还面临着慈善信息不公开、资金管理不恰当、内部治理不健全、运作方式不规范等问题。
专家建议,慈善法实施后,在鼓励更多人奉献爱心的同时,应加强善款监管的刚性制度约束,对于个体行为的慈善捐款,可以通过相关行政管理规定或政策补充立法空间的不足,增加具体行为执法的依据,并增加善款使用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公开募捐信息、募捐方案、剩余善款的处置等,网络平台运营商应利用互联网的特点,增加信息披露频率,将募捐情况和救助情况实时公开、动态监控。
“慈善捐款应以慈善组织为主,要加强第三方监管,形成以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捐赠人与受益人共同参与的慈善捐款监管治理体系。”蔡小慎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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