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的部署,从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将统一向税务部门征收。
一、征收范围
(一)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征收方式及征收期限
日照市企业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按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费款。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收采用“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模式,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向税务部门缴费。基本养老保险须当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不要超过9个月,超过9个月缴费有等待期,影响待遇享受。
三、缴费渠道
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社保费征收窗口进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山东税务支付宝生活号、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税务局、政务服务大厅社保费征收窗口、银行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1.由于系统进行升级,自11月10日起税务部门全面办理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
2.参保缴费登记、增减员、基数申报、统计应缴、社保转移、权益记录、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
3.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各渠道缴费操作手册可登录“日照税务公众号”查阅。
4.社保部门咨询电话:12333;医保部门咨询电话:7670751;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附件(扫描二维码可直接查看):
1.灵活就业银行查缴业务可承办银行及渠道
2.灵活就业人员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3.灵活就业人员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4.企业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缴费操作手册
5.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企业社保费缴费操作手册
来源:日照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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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照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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