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证券缩写:英国特别公告编号:2021-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64,895.22万元,比期初增长35.45%,主要原因是经营积累,货币资金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553.04万元,比年初增长125.31%,主要原因是预付铁路运费及采购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18.75万元,比年初增长72.41%,主要原因是职工备用金借款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552.58万元,比期初增长427.71%,主要原因是应收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984.39万元,比期初增长233.86%,主要原因是技改投入增加。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2,720万元,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在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通过票据质押,开具应付票据。
(7)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期末余额合计10,101.96万元,比期初增加67.63%,主要原因是预收产品销售款增加。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6005.85万元,比期初增加149.53%,主要原因是期末应交所得税增加。
(9)专项储备期末余额284.79万元,比期初增加67.25%,主要是本期按标准计提的安全管理费。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185,522.16万元,同比增加33.07%,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主要产品售价上升。
(2)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716.55万元,同比减少68.3%,主要原因是本期存款利息收益增加。
(3)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1,876.46万元,同比增加224.7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发生额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未开展PVC套期保值业务,产生浮动盈余减少。
(5)信用减值本期发生额3.13万元,同比增加161.03%,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款项增加,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48.36万元,同比减少98.26%,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
(7)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0.00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减少。
(8)营业外收支本期发生额-23.51万元,同比减少156.48%,主要原因是本期罚款利得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20,009.33万元,同比增加79.01%,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8,781.67万元,同比减少179.84%,主要原因是存入定期存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作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张 华
202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5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6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1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1月11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5.01 选举卢万明为公司独立董事;
5.02 选举王建军为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4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上述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除上述议案3以外的其他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0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杨向前 郭宗鹏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邮箱:xiangqian.yang.a@c
zongpeng.guo@c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5
2.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委托人为个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普通股 □限售股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6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制定的“开发与节约并存,重视环境保护,合理配置资源,开发新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源战略”的方针,充分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批分期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批投资项目情况
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为自发自用型发电项目,工程项目总投资为8,271.86万元,投资资金全部由公司自筹。第一批项目分三期建设,每期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5.98MWp,三期工程投资分别为2,850.92万元、2,679.95万元、2,740.99万元。
公司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拟建于电石分公司、检修分公司、树脂分公司、热电分公司等厂区内和公司办公楼,总用地面积(含屋顶)约250 亩。光伏电力根据分布情况就近接入附近配电室厂内消纳,预计项目建设期3个月,生产运营期为25年。
二、项目建设的意义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可提供2,570.52万kWh清洁电能,减少煤炭消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节约化石能源的目的,同时还可节约大量淡水资源,对改善大气环境有积极作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投资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5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2021年11月13日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任期将届满。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王宁刚先生先生张惠宁先生、王宁刚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卢万明先生、王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分别发表了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候选人卢万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董事会已收到卢万明先生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卢万明先生、王建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卢万明,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月至2003年3月在甘肃盐锅峡化工厂先后担任碱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员、技术副科长、技术科长;2003年3月-2005年11月在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担任氯乙烯装置长;2005年11月-2006年4月在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公司任项目办副主任、副总工程师;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在国电英力特煤基化学有限公司甲醇项目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9年9月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担任甲醇运行部副主任;2019年9月退休。
其他社会职务:无。
截至目前,卢万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建军,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律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8年11月至2018年8月先后在金天平律师事务所、合天金天平律师事务事务所、北京中银(银川)律师事务所任职,2018年9月至今在北京市浩天信和(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创始合伙人。
其他社会职务:银川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宁夏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夏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吴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阿拉伯国家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截至目前,王建军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6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发生交易金额为40,777.00万元,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回避了表决。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4,150.00万元,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回避了表决。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1,335.60万元, 2021年累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4,927.00万元,已履行审批程序预计金额40,777.00万元,因本年度煤炭采购价格大幅上涨,需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4,1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次补充预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该议案,关联股东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本次补充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为24,1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孔山
法定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6层6048号
注册资本:5,288.48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5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电力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Ⅱ、Ⅲ类)、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美术品、汽车及配件;供应链管理;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9,856万元,净资产3,751万元,营业收入129,938万元,净利润3,653万元。
2、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俊杰
法定住所: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注册资本:2,111,146.64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8日
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煤炭制品及深加工,进出口业务,对外经济合作,化工建材,物资供销,房屋租赁,农林开发。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煤油、氨、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氧(压缩的或液化的)、甲醇、硫磺、丙烯、乙烯、甲苯、苯、杂戊醇、1,3-丁二烯(稳定的)、1-丁烯、甲醛溶液、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批发(无储存)(按宁银危化经字(2016)000024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期限和范围经营)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油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销售;管道燃气;煤化工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煤化工产品研发、检验检测;应急救援服务。(以下范围由分公司凭经营审批的许可和资质经营)煤炭开采,矿井建设,煤田灭火、供水、供电,物业管理,汽车运输,矿山救护,机械制造,餐饮,住宿,矿区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一类、二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检修;煤制油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28亿元,净资产 400.2亿元,营业收入411.12亿元,净利润20.93亿元。
3、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仁刚
法定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号401室
注册资本:27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技术转让、环保工程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环保设备、电力设备、过滤材料、水处理设备、膜产品及膜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设施运营;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均为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公司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43,910.77万元,净资产38,270.07万元,营业收入64,259.02万元,净利润3,869.24万元。
4、国能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锐锋
法定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4层7单元5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02日
经营范围: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产权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0,375.22万元,净资产20,575.67万元,营业收入21,407.18万元,净利润12,729.38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2)公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53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确保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经控股股东提名,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肖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肖俊民先生简历》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肖俊民,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4年2月在宁夏大坝发电厂先后担任热工分场计算机班专责、生产技术科计量专责、生产技术科热工兼计量专责、热工分场副主任、热工分场主任、支部书记,2004年2月至2009年5月担任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1年6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6月至2013年4月担任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担任华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担任国能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能宁夏大坝四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英力特集团)纪检办公室(巡察办公室)主任。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英力特集团)纪检办公室(巡察办公室)主任
肖俊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5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为确保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解传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解传明先生简历》
解传明,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1988年至1998年在宁夏电化厂担任设备技术员、氯碱分厂副厂长、厂长,1998年至2000年在宁夏日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至2002年在石嘴山氯碱厂任车间主任,2002年至2004年在公司氯碱分公司任氯碱车间主任,2004年10月至2010年4月先后任宁夏西部聚氯乙烯有限公司烧碱装置长、调度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10年4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英力特集团)化工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21年8月至今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英力特集团)化工管理部主任。
股东单位及控股子公司任职情况: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电力公司(英力特集团)化工管理部主任
解传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受到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5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4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光瑞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1-04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能源管理部的议案》;
为推进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成立公司新能源管理部,负责公司新能源项目市场开发、前期、基建等相关管理工作。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第一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7.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张华先生、姜汉国先生、王克挺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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