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消息,由于氯化钾涨价,受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罚款”后,仅返回a股两个月的盐湖股票(000792)。SZ)再次陷入困境。
10月12日,盐湖股份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盐湖能源”)涉嫌非法采矿,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3.57亿元。而就在公告披露的前一天,盐湖股份还因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子公司非法采矿预计减少净利逾3亿元
公告显示,10月11日,盐湖能源收到海西州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青海盐湖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采矿罪的告知函》,根据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相关工作及相关企业行为线索,2013-2014年期间,盐湖能源在未取得相关探矿证、采矿证的情况下,对青海省天峻县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炭资源实施开采,该行为涉嫌非法采矿罪,并要求盐湖能源及时将非法所得收入主动退缴至公安机关。
盐湖能源成立于2012年,主要负责盐湖股份原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七号井煤矿建设、运营。受青海省木里矿区某民营企业非法开采煤矿突发事件影响,2020年10月8日,海西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公司的子公司盐湖能源下发《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
同年10月30日,盐湖能源与海西州天峻县人民政府签订《木里矿区企业退出协议书》,盐湖能源同意按照青海省政府对木里矿区开采企业的工作要求,退出木里矿区,盐湖能源自行承担退出木里矿区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并依据生态损害赔偿评估结果,承担矿区生态恢复治理费用等。
盐湖股份表示,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全面停止了木里矿区一切活动,开展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盐湖股份也已将盐湖能源列入僵尸企业,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盐湖能源前期已经计提了相应资产减值准备。
同时,为降低盐湖能源涉嫌非法采矿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影响,盐湖能源拟将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及时退缴至公安机关。根据初步测算,盐湖能源非法采矿产生的非法所得及收入为3.56亿元,前述退缴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3.56亿元,具体金额以有关机构认定为准。
据财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盐湖股份实现归母净利润21.14亿元,上述需退缴的3.56亿元非法所得,或将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太大冲击。
不过,盐湖股份同时表示,根据《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告知函》及相关法律法规,盐湖能源未来需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目前,盐湖能源正在与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如未来实际缴纳的赔偿金超过公司已计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金额,可能对公司缴纳当期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重返A股后“麻烦不断”
公开资料显示,盐湖股份的前身为青海察尔汗钾肥厂,成立于1958年,于1997年登陆资本市场,主要从事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实控人为青海省国资委。
坐拥察尔汗盐湖的盐湖股份,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具备全国最大的钾肥产能。中信建投证券指出,公司钾肥年产能500万吨占全国产能64%,2020年产量552万吨,占全国产量78%。
不过,2010年起,原本已依靠钾肥赚的“盆满钵满”的盐湖股份开启多元化发展之旅,先后布局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进军金属镁及化工业务。然而,投入400亿元建设的金属镁一体化项目不仅未能按照项目设计规划达产盈利,反而成为吞噬公司利润的黑洞。2019年,公司更是出现458亿元的亏损,创下当年A股之最。
2020年5月,因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盐湖股份被暂停上市。随后,经过剥离亏损业务、破产重整,以及将主业聚焦至钾、锂资源开发后,2020年盐湖股份实现归母净利润20.4亿元,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10日起恢复上市。
作为“盐湖提锂”概念股,重返A股当日,盐湖股份股价一度暴涨388.12%,盘中最高价一度达43.9元,公司市值也从停牌时的480亿元,飙升至最高点的2385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满血回归”后,盐湖股份的“麻烦”却接踵而至。
9月27日,盐湖股份(000792.SZ)披露,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被处以160万元罚款。
经查明,2021年1月1日以来,盐湖股份对所有客户销售氯化钾均采取统一价格,在生产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以较大幅度加价销售,存在哄抬价格行为。上半年,盐湖股份销售氯化钾价格(含铁路运费包到价)从2050元/吨逐步上涨至2450元/吨;7月1日与7月16日销售氯化钾价格分别上涨至2770元/吨、3270元/吨,与2021年初相比上涨幅度达59.5%。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化肥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的特殊商品,化肥价格和供应基本稳定对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大局具有重要意义。盐湖股份是最大的国产氯化钾生产供应商,年产能超过国产氯化钾总产能的一半,公司氯化钾销售价格对市场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市场价格快速上涨期间,盐湖股份将生产成本未明显变化的氯化钾大幅加价销售,半年内上涨幅度达59.5%,推动了国内氯化钾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构成违法行为。
除了收到市场监督总局开出的行政罚单,10月11日,盐湖股份还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根据公告,盐湖股份在原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重整期间,为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上述代垫事项构成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截至9月24日,公司因上述事项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为3.13亿元。因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违反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相关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深交所对盐湖股份下发监管函,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
二级市场方面,公司股价也在上市当天迎来“高光时刻”后,随即走跌至今。截至10月13日收盘,盐湖股份报收29.07元/股,较10月最高点45.65元下跌36.31%,市值蒸发900.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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