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财经6月11日新闻(记者郭伟英)保监会今天公布了2014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情况。
根据偿付能力报告,2014年末保险业仅有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其中,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全部达标;寿险公司仅有1家公司不达标。201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保持“稳中有升”态势。一方面,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下降。2014年末偿付能力达标公司的比例为99.3%,达标公司总资产占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99.96%。另一方面,高风险公司数量下降。2014年末,127家保险公司的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显示,A类公司有43家;B类公司有79家;C类公司有3家;D类公司有2家。而且,风险严重的D类公司较年初减少了2家。
2014年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共发出13份偿付能力监管函。其中,责令公司提交偿付能力不足预防计划1家次,限制投资范围5家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3家次,停止开展新业务2家次,行业通报批评5家次。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监管一处处长郭菁表示,2015年将会继续密切监测行业偿付能力变化情况,并加强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及C、D类公司的监管力度。
针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的监管问题,保监会新闻处处长张忠宁进一步补充道,监管部门能够正视个别公司出现的偿付能力不足问题。未来将会继续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对保险公司的资本补充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持续关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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