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5日,公司发行的2017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资券15亿元未能按期进行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同时公司对外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较大,偿付存在一定的困难,为化解公司风险,维护正常生产经营,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6日起停牌。
公司将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一起积极研究各项措施,多途径筹集资金,化解流动性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将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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