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世纪80年代末传销进入中国到现在,30年来,传销经历了什么样的变化?国家又从哪些层面进行打击治理?传销如何从实物发展为“无产品”传销?如何分化为南北两派?又如何对成员“洗脑”?网络时代兴起后,又产生了哪些新形式?接下来我们对传销30年来的事件进行梳理。

30年传销“发展史”:

反传销志愿者绘制的“中国传销地图”。

1980年代末 传入中国

1980年代末 传入中国

在英文中,“直销”和“传销”是同一个词:“DirectSelling”,指的是传销公司通过经销商以面对面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模式。当时,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公司“偷渡”中国开展传销业务。

2014年10月10日,北京。传销现场,黑板上写着“富”字。

1990年代 摇摆机

1990年代 摇摆机

台湾兴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传销的“爽安康有氧健康摇摆机”,在大陆风靡一时。这种成本低廉却售价六七千的机器让很多普通工人、农民负债累累,甚至家破人亡。当时,传销分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后者是今天所指的传销,被屡次监管和查处。

2016年3月24日,安徽合肥。传销人员被遣返。

1993年 管理失控

1993年 管理失控

传销从沿海向内地挺进,以兴田、爽安康为代表的企业大打“传销赚钱”洗脑口号,报大单购买以“摇摆机、保健品”为代表的模式大行其道。传销大肆猖獗,而官方尚未来得及出台“针对‘新型’销售模式”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管理几乎失控。

1997年 万人大会

1997年 万人大会

兴田爽安康在长沙召开万人大会。会场拥挤不堪,场外太多人无法挤进去。场外人质疑场内人切断他们信息获取的权力,阻碍他们发财,由口水战演变为拳脚战,最终会议未能进行。

2016年11月9日,山东滨州,非法传销组织现场的书籍。

1998年 “一刀切”

1998年 “一刀切”

4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企业进入严冬。为规避风险,台湾兴田改变营运模式,在其他传销公司相继停业破产时,转入“地下”,以批发零售的形式蓄力。

2002年深圳警方端掉一传销窝点。图为被抓获的传销人员在集中等候处理。图片来自《宝安日报》

20世纪末 “无实物”

20世纪末 “无实物”

传销完成从实物传销向无物传销的演变:传销人员越来越多,摇摆机的生产供应跟不上,会员并不关注摇摆机的质量和功效,而是自己到底拉了多少人头。

2015年8月5日,西安某派出所,很多人带着孩子一起进入传销组织。

2005年 禁止传销

2005年 禁止传销

8月,国务院发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再次明确传销活动的非法性质,明确了查处措施和法律责任。至此,直销走向只能单层次,奖金不能超过30%拨出率的局面。

9月,何跃兰在香港注册法国蝴蝶夫人化妆品公司,并在内地设多家公司,通过网络推广、谎称上市等手段,以拉人头、高额返利等方式传销。该组织把名单资金放到网上,发展会员6万多人,遍及29个省市区,涉案金额3.35亿元。

就业压力大,很多大学生误入传销。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2007年左右 南北派

2007年左右 南北派

国家不断打击下,传销组织流向不同区域,南北派传销分化形成。两者都属于异地传销,把人骗往外地,无公司无产品。北方以武汉新田为首,在东北转入地下,搬入城乡接合部及偏远居民楼,过着打地铺、吃大锅饭的“苦日子”。南派则发展到广西、湖南南部等地,告别地铺,进入小区。

2016年8月29日,陕西汉中,查获的传销团伙上下线关系图。

2008年 “负面控制论”

2008年 “负面控制论”

广西北海的一次会议上,丁耀华提出“负面调控论”,即国家之所以让媒体曝光、让公安部门打击传销,实际上是暗中保护这个行业,担心这个行业发展太快,13亿中国人不够用。这个理论随后成了万能挡箭牌。

2008年,密云法院对以拘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传销的四被告人判刑。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2008年后 资本运作

2008年后 资本运作

传销改头换面,打着慈善、保健品、资本运作、国家政策、电子商务、互联网科技等各种名义,传播“财富梦想”,拉人头,发展下线。广西北海环北文化传销开始资本运作。以筹钱拍电视剧、电影为名,打着“秒薪秒结”的旗号拉人头。号称只要一个月内直推3名“下线”,就能赚300万。这是网络资本运作纯诈骗的一个起点。

蒙冤23年的陈满与社会脱节严重,被以推销维卡币为名的传销组织欺骗。

2009-2012电子商务

2009-2012电子商务

太平洋直购、万家购物、斐贝国际传销等,打着远程教育、培训、网上创业、法律网站、电子商务等旗号,以消费返利来诱骗。

传销与网上创业、消费者日常消费紧密结合,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更快的传播速度。

2016年12月26日,钱宝网实际控制人张小雷投案自首,承认自己非法集资罪行。

2013年后 微传销

2013年后 微传销

传销以微商传销及金融类传销为代表。微商传销以微信为平台,以微商营销、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为幌子,诱骗“朋友圈”里亲朋好友加入,发展下线。

2016年3月31日,西安,见到记者拍照,参与传销人员用民警发放的拒绝传销的宣传单挡住脸。

2017年 传销与慈善

2017年 传销与慈善

7月,善心汇公司张天明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被查处。初步查明,善心汇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进行传销,骗取巨额财物。

善心汇宣传资料显示,其为党和政府减轻负担,做了大量扶贫帮困工作,累计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数千万元,扶贫济困数十万人。短短一年时间,其会员达500余万名。按每人最低投资1000元估算,其涉及金额达50亿元。

2018年4月16日,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善心汇犯罪嫌疑人陆某、丁某某等12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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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重案组37号、赵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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