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涉股“事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雇员取得认股权证(股票认购权)征税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购买日(行权日)公平市场价-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工资、薪金)
2.一次收入较多,全部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3.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并入当月工资收入纳税。
4.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取得的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纳税。
二、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
1.股票期权所得
企业员工股票期权(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员工的一项权利,该权利允许被授权员工在未来时间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
【注意】
该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按上述规定纳税。
(1)该公司雇员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形式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纳时因一次收入较多,可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征税。
(2)所得额为其从公司取得非上市股票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该股票价值的差额。
除存在实际或约定的交易价格,或存在与该非上市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类似股票的实际交易价格情形外,购买日股票价值可暂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会计报告中每股净资产数额来确定。
【典型例题】 王先生为某上市公司的员工,公司2015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6年3月1日,该公司授予权、王先生股票期权10000股,授予价3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7年6月1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7年6月1日王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1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8元/股。 | |
『答案解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8-3)÷12×10%-105]×12=3740(元) |
【知识点链接】
行权日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价-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规定月份:取得期权的境内工作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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