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假,温州饶女士的儿子小王,每天都去游戏机厅周边转悠,不是去打游戏,而是去做生意,不到半个月,就赚了近6000元。可说起这笔钱,饶女士满脸愁容,她说一开始孩子赚钱,后来变成了负债。
转卖游戏币
14岁孩子半个月赚近6000元
饶女士是温州苍南灵溪镇人,儿子小王今年14岁,下个学期上初三。饶女士说,前阵子自己下班回家,儿子突然向她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请求:卖掉手链,把钱还给别人。
原来孩子在电子游戏厅里欠下了6000元。饶女士很奇怪,前段时间,儿子刚刚说赚了6000元,还给她买了一条金手链。现在怎么又变成欠债了?
小王常去的游戏厅叫“欢乐玩潮”,就在温州灵溪银泰城3楼,据小王说,游戏厅里有个玩家,手里有很多游戏币,可以低价出售,小王购买后,可以成为分销商,再原价卖出,赚取差价。
原价1块钱的游戏币,小王5毛买进,6毛卖出,一个能赚1毛钱。就这样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小王在游戏厅里面,包括门口卖出了5万多个游戏币,赚了近6000元。而他的行为,也很快引起了店里的注意。
饶女士的儿子 小王
店里的员工说我这样是犯法的,要我把这6000块还给他,店长说签个字条吧,不签的话就派出所见。
听到对方要报警,小王彻底慌了,就在这份承诺书上签了字,上面写明,小王在7月1日到13日期间在店内私卖游戏币,给商家造成了经济损失,要将盈利所得6000元归还。小王说,他卖掉了自己的手机,还了对方2000多元,现在欠款依然还有3000多元,对方也时不时打电话来讨债,这才向母亲提了卖手链的想法。
饶女士的儿子 小王
我现在很害怕,他们说我这是犯罪,会不会留下案底。
这件事情,饶女士却有不同看法,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非法定节假日,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孩子今年才14岁,一眼就看得出未成年,游戏厅老板放孩子进入是不合法的。让孩子签一个所谓的承诺书,同样不合理。
玩家转卖游戏币
商家追责未成年人有效吗?
根据小王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向他出售游戏币的玩家。
这位玩家表示,游戏厅里有充值送币的规则,另外还能通过游戏赢取,所以他持有的游戏币成本价不到5毛钱。发展小王当下家销售,小王能赚钱,他也能赚钱。而小王倒卖游戏币被发现后,他的行为也被发现了,游戏厅老板同样让他赔了钱。现在,他已经不这么干了。
温州欢乐玩潮负责人 陈先生
小王在我们店里私自倒卖游戏币,把我们的生意给做了,造成我们店里的损失,而且他私自倒币的钱,给他妈买了很多首饰,还有手机。
商家表示,游戏厅里是禁止私下转卖游戏币的,但记者在整个场所里,并没有看到类似的提醒告示。
那么,孩子在游戏厅里低价转卖游戏币,这样的行为真的不合规吗?而小王今年才14岁,游戏厅老板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要求他签署的还款协议有效吗?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迪
游戏币在这里相当于一个有价物,因为一块钱一个,有价物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当然可以在各个消费者间进行流转,我买过来就是我使用,我想给谁就给谁,可以免费可以付费,双方同意就可以了,而货币的来源也是你游戏厅里的漏洞,其他游戏厅怎么规避这个漏洞呢,出来的不是游戏币,而是纸币或者代币,可以兑换礼品积分,所以这是游戏厅本身在制定游戏反馈机制上的漏洞。
律师表示,小王还是未成年,他签订的任何超出他民事行为能力的协议,都是无效的。听了律师的说法,饶女士和游戏厅老板都表示,后续会再协商。另外, 对于容纳未成年人在游戏厅玩耍,商家表示一定会加强管理。
采访当天,正值暑假,记者在游戏厅转了一圈,发现有些孩子是没有父母陪同的。随后,我们把问题反映给了苍南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管部门表示,会马上对这家游乐场所展开调查,如果查实,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节目播出前,苍南县文体局反馈,他们对涉事游戏厅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天没有发现有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按照规定,游戏厅应该分为游戏区和游艺区,而这家游戏厅,没有对这两个区域做很好的标识区分,下一步,主管部门会进行处罚。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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