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海自贸试验区第八批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举办。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兴明在会上提出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下一步工作目标。“将加强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重点任务,着力引导金融回归本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他提出,努力做到“三个对标”。一要对标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深化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要对标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加快形成更加开放高效的金融市场体系,不断提升金融市场配置境内外资源的能力。
三要对标国家战略和金融改革开放总体部署,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长江经济带发展、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加强与科创中心建设联动,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四年来成果颇丰。一是基本形成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主要内容的金融创新制度框架。围绕“金改51条”和“金改40条”,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陆续出台了自由贸易账户、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一系列金融制度安排,推出了简化金融机构和高管准入、业务创新与监管互动机制、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等系列措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实现了本外币一体化以及中外资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审慎统筹管理,为金融开放创新和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有效载体。
二是基本形成了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机构体系。在金融市场建设方面,设立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欧国际交易所、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信托登记公司,推出了黄金“国际板”、证券“沪港通”、“债券通”。在金融机构发展方面,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CCP12)、中国保险投资公司、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一批国际性、功能性金融机构和组织落户。
华瑞银行、申港证券、华菁证券等一批民营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设立。今年2月,全国首家航运保险类自保公司——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公司开业。6月,发布了全国首张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为外资进入金融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三是基本形成了加强监管合作、有效防范风险的协调机制。我们专门成立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建立了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搭建了新型金融业态监测分析平台,积极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整合中央和地方各类资源,充分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逐步消除金融监管盲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四是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金融支持。“一带一路”沿线12个国家(地区)的15家商业银行来沪设立了机构。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在上海发行首单人民币绿色金融债,世界银行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特别提款权(SDR)债券,“熊猫债”累计发行超过2000亿元,迪拜黄金与多种商品交易所挂牌以“上海金”计价的期货合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与巴方伙伴合作收购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30%的股权。
五是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创新成果。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将简化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汇业务等15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并将自由贸易账户主体资格拓展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外的有关科创企业和海外引进人才。银监会将离岸业务经营授权、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高管准入简化等4项措施推广到其它自贸试验区。
保监会将保险业简政放权等措施复制推广至国内其它自贸试验区。同时,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验田”作用,支持和鼓励广大金融机构探索了一大批具有典型性与可借鉴性的金融创新案例,包括今天发布的第八批案例,这些案例在推动金融创新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当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增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功能,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要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增强证券、外汇市场功能,推动上海建成以人民币产品为主导、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国际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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