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车主刘某驾车夜归,与小区内另一辆汽车发生刮蹭。因刘生嫌时间太晚了,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也没报警,结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双方因而诉诸法院。
【说法】广东华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桂欣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道:“如果不报警,责任就无法分清,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出险,证据就无法固定,保险公司是有理由不赔的。”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该法没规定,假如被保险人没有报警、报案,保险人是否应当赔付的问题。为此,从去年10月份开始,各家保险公司对理赔均要求有现场,并纷纷在保险合同条款中作出如下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施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扩大部分以及保险公司无法核查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所以为减少、避免因人为因素带来的交通事故理赔难问题,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切实应当及时报警报案。
【贴士】1、双方轻微碰撞的,责任明晰的,应把车开到一边进行协商处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协商不成再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2、为了杜绝部分车主的“骗保”行为,现在保险理赔规定都必须要有现场,所以事故发生之后务必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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