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和上交所网站发布《首发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是业务流程调整。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网下投资者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获配后T+2日再缴纳认购款。
二是弃购股份的处理。因配售对象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可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发行,或由承销商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上交所表示,本次修改还明确了新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为同一日,同时,明确了对于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深沪交易所此次细则具体的修改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明确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深交所表示,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明确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深沪交易所明确了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
(1)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市值。
(2)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3)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4)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5)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6)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7)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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