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及主体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确定包括上海,广州和杭州在内的13个城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项目。
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者筹集资金用于各种非农建设的土地。这项政策实施后,这将缓解城市土地供应压力,促进城市租赁住房结构的逐步调整。
本次试点的13个城市是:北京, 厦门, 武汉, 合肥, 郑州, 广州、上海, 肇庆、沈阳、南京, 杭州,佛山、成都,基本包括本轮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
国土资源部表示,这些城市作为人口净流入的代表城市,对出租屋的需求较大,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源头,有较强的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
据相关统计,目前我国城镇租房人口约1.6亿人,占城镇常住人口的21%。其中主要由新就业的大学生和农民工组成。在高房价时代,我国大中城市的租赁市场,存在着住房严重短缺、供应结构不合理、租赁价格高、租赁环境普遍等问题。
以北京为例阐述主体相关内容:
1.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当然可以是实施租赁住房项目的主体。
2.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经济组织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可以作为实施租赁住房项目的主体,但需要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此外,如果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通过参股或合资的方式进行合作开发,则该项目在公司中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
3.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成立联合体。项目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承担出租屋项目的建设义务,而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承担项目公司的股东义务,受《合同法》和《公司法》约束。但联合体只是几个经济组织的简单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应当共同承担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义务,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类型的经济组织不受《公司法》的约束。
4.通过公开市场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
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可申请补贴应符合四个条件:
纳入我市新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土地供应范围;
毗邻产业公园、交通枢纽或新城,产业,具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正式开工建设;
所有房屋及租赁合同均纳入房屋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租金和涨幅符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承诺该房屋投入使用后严格按照规划用途使用。
操作建造要点有哪些?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的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房屋产权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变更。
集体土地用于建造出租屋时,集体经济组织本身必须有建造出租屋的意愿,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必须有出租屋的市场需求。
用集体土地建出租屋,不像征地“一次出售”。租房是长期的,房租和收入也是长期的。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开发过程中,如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股份化,并定量分配给农民,农民将成为出租屋的股东,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
集体土地建租赁房试点、主体相关内容以及建设方面的注意事项等内容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有一定的了解,楼面地价怎么计算楼面地价是什么,相关内容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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