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信息共享模式,供应链信息共享对于信息共享模式的含义.学术界至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Lee等在2000年首次指出信息共享模式是节点之间的信息传递结构,并总结了信息传递模型—第三方模型和信息中心模型.梁静等在此分析的基础之上,信息共享模式通过对基于第三方物流这一类供应链的信息共享需求分析提出了点对点模式、信息集中模式以及综合模式.马士华等在研究基于时间竞争的供应链信息共享时,提出了从共享信息内容、共享信息范围以及信息共享的结构模型三个方面分析研究信息共享模式.根据物流金融的业务性质,这里从共享信息内容和信息共享的传递模式两方面分析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模式。
信息共享模式信息共享内容取决于各信息共享主体的信息需求与信息供给,这里从各业务主体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信息需求与供给两个方面来分析物流金融的信息共享内容。
信息共享模式物流金融是一项多个参与主体的经济业务.不同的业务主体.其需求信息与供给信息也不同,下面根据业务主体的经济角色对各业务主体的信息需求与供给进行分析。
信息共享模式银行是物流金融业务的资金提供者与风险承担者,其所需信息如下:质押存货的市场信息、存货使用价值的稳定情况、贷款企业资质及其生产经营信息、贷款企业所在供应链及其运作信息、物流企业的资质及其质押监管能力信息、贷款企业的资金需求与使用情况、质押存货的数量、质押存货在物流企业监管下的状态信息等.其供给信息主要有贷款利率、质押率、可接受质押存货的数量、贷款资金发放额度、质押存货的补充指令、质押存货变卖变现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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