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被限购,限购区域购房资格审查从1年提升到24个月以上,购房者需有限购区域户籍,除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两个限购区域外,成都新增11限购区域可以交叉购买,不得以补缴社保的方式在限购区域买房……2017年3月23日晚间,成都市正式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这被称为“史上最严”限购政策应该如何解读,成都商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房管局相关人士,对《通知》逐条解读。
二手房首次成为限购对象
限购新政1: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
解读:
符合在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者,在2016年10月1日后,未新购买商品房的,可以新购一套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只能再买1套。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是此次才成为限购对象,也就是说二手房是从3月24日之后计入,去年10月1日限购政策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仍然可继续新购一套。
案例:
王小妹在高新南区上班,2016年10月1日,在高新南区买了1套新房,现在根据新政,今天开始,她不能在高新南区继续购买新的住房了,无论是新房或者二手房,她已经没有购买资格;周小妹也在高新南区上班,2016年10月1日之后,她在高新南区买了1套二手房,根据新政,从今天起,周小妹还有资格在区域内新购1套住房,但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她都只能再买一套。
限购区域分三块,高新南区可买锦江房
限购新政2:强化区域职住平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解读:
因限购区域扩大了11个区域,包括此前的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累计13个区域。购房资格认定从1年变2年。限购的区域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高新南区、天府新区、其他11个限购区域。根据成都市房管局的最新解读,在其他11个限购区域内,可以交叉购买;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可以在其他11个限购区购买一套,但在其他11个限购区购买一套后,就不能在高新南区或者天府新区买房;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继续执行去年的政策,彼此不能交叉购买。
案例:
刘大姐户籍在锦江区,2016年10月1日前购买过一套商品房,但她仍可以在其他11个限购区域再买1套住房,但是不能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或者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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