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法院对福州狗窖性奴这一骇人听闻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和宣判。郭因非法拘禁、强奸、抢劫被金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判决后郭没有上诉,判决目前已经生效。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这件事的影响依然存在。
福州狗窖性奴案
2013年7月29日,福州新店镇田健村村民吴某下班回家,突然一名妇女向他求救。于是吴某把下山的路告诉了那个女人,在老吴的带领下,那个女孩回到了她表姐的临时住处。"她一进门就扑到我怀里哭了。"女孩的表妹说。然后小丽报警了,警察在半山腰的狗窖里救出了另一个女人。
据小丽说,她出去打工,做暑假工人。几天前,她通过路边的一则广告认识了一家演艺公司的老板郭。小丽说,一开始郭带她去出租屋练舞,偶尔去娱乐场所看模特走下舞台。7月29日上午,郭表示,白天有机会表演,赚270元。她中午去看郭,却被带到半山腰的一个院子里。郭威胁她。“四周都是坟墓,进来的人出不去。”
小丽被郭关在狗窖里,手脚被铁链捆着。然后郭在小丽面前强行和另一个女人发生关系。之后,郭想和小丽发生关系,但郭接了电话就走了。小丽趁机逃出狗窖后,警方连夜追捕,最终在晋江抓获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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