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南海仲裁让大家心烦,很多人听不懂。显然,这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为什么要让海牙的国际法院来决定呢?除了郑重表态之外,我们还应该思考一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海域边界是如何划定的”。最近微信官方账号大象协会写了一篇关于海域划界的文章。
首先,划分海域边界最简单的思路是采用等距离线划分,即“在被测国家之间划一条等距离线,线上每一点与各相关国家领海基线上最近的点等距”。
这条距离线看起来不错,但现实中会有各种问题。比如有的国家海岸线凹,有的国家海岸线凸。如果争议中的两国恰好是一凹一凸,那么凹国肯定不同意使用等距线下划分。
20世纪60年代有一个案例,说明等距线下划分的方法可能效果不好。1969年,国际法院审理了第一个海洋划界案,即北海大陆架案。当时,这一海域争端涉及三个国家,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丹麦和荷兰。虽然这三个国家的海岸线都是凹的,但是德国就不吉利了,正好在凹状的中间,相当于在一个角落里。此时,如果国际法院严格使用等距离线划界,德国将蒙受巨大损失,因为它只能得到北海海底的5%,而丹麦可以得到10%,荷兰可以得到11%。
当时,国际法院没有使用等距离线的方法,这种方法驳回了丹麦和荷兰的主张,并提出海域划界应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以便各方能够尽可能多地获得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将德国大陆架增加了1.2万平方公里。
所以第二种划分方法是公平原则。1984年缅因湾案充分发挥了公平原则的灵活性。
1976年,美国和加拿大都希望用一条线来划分他们在缅因湾的大陆架和专属捕鱼区。双方都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美国说要根据特殊情况划界,加拿大说要等距离线划界。吵了好几年,一直没有结果。1979年,他们决定将这项艰巨的任务移交给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呢?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根据地理因素,在划定边界时考虑海底和洋底、上覆水和生物资源的分布。因此,他们用几何方法计算两国海岸线的长度比,调整中线的位置,最后确定四个坐标点,然后连接这四个点。这条线是缅因湾大陆架和专属捕鱼区之间的单一边界。这种划分后来分别被美国和加拿大接受。
既然等距离原理不管用,为什么不直接用呢?就用公平原则?没那么简单。虽然不同国家的海岸线形状不同,但每个国家都有相同的出发点,都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因此,虽然等距离原则在实践中不太实用,但也有一批倡导者,如英国、希腊、日本、意大利、智利;公平原则也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比如法国、爱尔兰、波兰、土耳其、委内瑞拉等等。
正因为如此,回顾近年来国际法院的判例,我们会发现等距离原则和公平原则往往是同时出现的。比如先画一条暂时的等距线下线,然后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尽可能达到公平的结果。比如2002年喀麦隆诉尼日利亚,2009年罗马尼亚诉乌克兰,2012年孟加拉湾划界案,都符合这个趋势。此前,1991年曾有卡塔尔诉巴林案。本案中,法院裁定巴林构成特殊情况,然后调整临时等距线,而卡塔尔不视为特殊情况。
这里要注意的是,无论国际法院在裁决中使用什么样的划界方法,如果要使其裁决合法有效,都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有关国家必须一致同意将其争端提交国际法院。像菲律宾这样单方面申请仲裁,不符合立案标准。此外,另一个有趣的观点是,西欧、北美以及有第三方干预传统的北非、拉美等前欧洲殖民国家,更倾向于诉诸国际法院解决海域争端;而我们东方国家,更喜欢通过谈判、调整、调解等政治手段解决争端。你拿到了吗?
本文来源于:微信官方账号中的“大象公会”(如何划定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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