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舟山海事局获悉,新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线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线船舶报告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线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所谓船舶定线制,是指在通航密度较高的港外水域,主管机关设置一些特殊的定线措施,减少船舶自行设计航线的情况,规范船舶交通流量,减少碰撞事故,提高通过效率。船舶报告系统是指在海上航行的船舶以一定的通信程序和报告格式向某一区域的船舶报告中心提供航行信息。
“海上航线上也有高速公路,有‘航线’和‘隔离带’。船舶靠右行驶,不能倒车,类似于陆地上的机动车。”舟山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文胜今天上午告诉记者。
最新版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线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示意图已编制完成。十八条交通分隔通道贯穿下石门深水航道至金堂周边水域。
定海海事执法人员登上停泊在马志锚地的“星洲三号”散货船,向船员宣传新规定
记者了解到,舟山南部海域新建并投入使用的九门门水道和佛都水道纳入船舶定线制管理。这两条“快”水道分别位于刘恒北部和东部水域,之后船只可以直接到达宁波的眉山岛或舟山的老唐山码头。
“这意味着宁波舟山港又多了一条海上大型船舶快速进出通道,改变了目前大小船舶共用一条虾门航线的现状。船舶进出港区的效率将显著提高,舟山将建成江海多式联运服务中心。提供路由保护。”张文胜说。
新版航路系统水域船舶报告线也进行了合理调整,报告线由13条减少到6条。以策子岛附近的航道海域为例。以前这个海域有四条举报线。当船舶进入或离开报告线时,必须向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报告船舶信息。调整后只剩下一个,提高了导航效率。
此外,根据船舶交通流量和船舶航行习惯,规则合理调整了原有的分道通航制和警戒区设置,修订完善了《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道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以配合新的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
据悉,自2010年8月1日起,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实施《深水航线船舶定线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线船舶报告制》、《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深水航线船舶定线制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船舶交通效率平均提高30%,危险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事故经济损失每年减少近2000万元。
新规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的船舶交通流秩序,提高船舶航行效率,对预防和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保障海上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发挥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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