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根据泸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泸州市4月30日0时至24时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病例。详情如下:
患者明,男,30岁,吉林省舒兰市人,犯罪嫌疑人。4月29日23时许,吉林省盐边市古蔺县公安局护送明回到古蔺县公安局办案区。4月30日下午,经常规检查发现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经综合流行病学史、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立即入住古蔺县指定医院隔离。
4月30日0时至24时,泸州市无新发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出院。
截至4月30日24时,泸州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24例,其中男性13例,女性11例,年龄5-68岁,涉及5个县,其中姜阳区7例,龙马潭区8例,卢希安县6例,叙永县1例,古林县2例。有0例确诊病例正在治疗中。一例无症状感染正在治疗中。治愈出院24例,其中姜阳区7例,龙马潭区8例,卢希安县6例,叙永县1例,古蔺县2例。没有人死亡。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74人,排除感染风险后解除医学观察2274人。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已由指定医院治疗隔离,密切接触者已检查转送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入住场所已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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