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乱象领袖、“一家媒体”创始人黎智英被控组织非法集会两项,参与非法集会三项。相关案件定于15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开庭审理。
15日,黎智英返回将军澳“一家媒体”被拍到,一大早,“一家媒体”外的人举着标语,声讨黎智英是“汉奸”、“卖国贼”。
据香港“东方网”报道,黎智英在2019年“修法风波”中多次参与组织未经授权集会,并煽动他人在香港终审法院外参与未经授权集会。他亦被控一项与李卓人及杨森一起参与未经授权集会的罪名。
控罪指2019年8月31日,三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违反香港《公安条例》第十三条,明知而参加公众游行,游行被定性为未经授权集会。一旦犯罪,最高刑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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