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和研究生:
为了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热情,形成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方案》(南京工业大学〔2014〕39号)和《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南京工业大学〔2015〕晏子第27号),现进行2017年研究生学习
一个,
参与对象
已取得正式学籍的2015级、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转我校)。
其次,
奖励金额和比例
第三,
审查程序
1.每个研究生培训单位设立一个研究生奖学金评估工作组。工作组一般由5-7人组成。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工作人员和学生代表为组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组织和初审。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估工作组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具体标准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估工作组确定获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4.研究生院将最终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的获奖名单,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研究生院将无异议批准公布名单并上报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一次性给予获奖学生奖学金。
第四,
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201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硕士)》(附件1)、《2017年度研究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博士)》(附件2)以及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纸质材料提交至江浦校区行政大楼301,电子材料发送至丹尼@njtech.edu.cn)。
2.10月2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估结果的汇总和验证,并将验证结果反馈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10月31日前,研究生院应以网络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v、
工作要求
1.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研究生学术奖学金评审工作,向全体合格研究生和相关导师公布评选办法、条件、名额、程序和要求。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评估工作组要给予全面指导,严格规范评估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如果学生不同意评估结果,应及时进行复议,并公布复议结果。
3.请仔细检查并提交学生的个人信息,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资料编辑:潘婷
材料综述:石老师
排版评论: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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