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下午,乐山市犍为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利用“地沟油”烹制火锅底料,在当地“古今火锅店”向消费者销售的违法犯罪行为。
火锅老板用地沟油被判447万7年
店主牟磊和两名雇员分别被判处3至7年监禁和罚款。该店还被判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公益赔偿447万元。
调查显示,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该店共生产销售含“地沟油”的锅14142个,销售金额447824元,被1万多消费者消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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