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昨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宣判..小米获1200万。
小米获得1200万元
近日,杭州连安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小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双方公司因米家商标使用权发生纠纷。
小米获得1200万元
连安公司商标为“米卡米家”,2012年注册;小米于2016年推出“米家”品牌,使用“米家”、“米家”及相关组合。
连安公司指责小米无线切换。在对讲机、摄像头、行车记录仪等商品上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
目前根据一审判决,小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赔偿损失约121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
但小米不同意庭审结果,随后就此事发表声明,称将提起上诉。
声明主要强调的是,连安公司的商标只批了9类商品,但小米名下的商品却有140多种,而且诉讼中涉及商标使用权的产品也只有很少一部分,所以米家的大部分权益不应该计入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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