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停车位随之也变得越来越紧张,甚至出现了一位难求的现象。近日,北京一小区车位25万租36年引发舆论关注,那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贵?一定要租36年吗?带着这些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停车位也越来越紧张,甚至一个都找不到。近日,北京某小区25万个车位已出租36年,引起公众关注。具体是什么事?为什么这么贵?要租36年吗?让我们用这些问题来看看。
一、小区车位36年25万元!到底是怎么回事?
近日,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发布通知,如果要租车位,必须一次性交租金到2056,否则无法续租。
在北京东五环外,有一个小区叫北京新天地。前不久,唐女士和北京新天地三期的许多业主接到了物业的电话。唐女士告诉记者,自2009年入住以来,她和其他业主一直在按年出租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去年的租赁合同基本在今年5月到期。当他们准备续签租约时,他们接到了物业的电话,被告知不能再以年租金的形式续签租约。
据唐女士说,一次性交租了36年的车位让她无论如何都不同意。但更让大家难以接受的是,小区的开发商“说变就变”。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经过与开发商多次协商,开发商调整了地下停车位的租赁方式,业主可以选择25万元租赁36年,也可以选择20年20万元租赁。
在新的停车租赁方案中,短期租金没有保证,开发商目前也没有给出明确的价格。至于是一月租还是三月租,一切还是未知数。
2.住宅区买卖车位合法吗?
1.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是否为业主所有,可以查看这些车位是开发方案中的车位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机指定的车位。
2.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个人的除外。开发商在小区内占用公共区域和公共道路,擅自划定车位出售的,处置违法。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将车位收益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
3.此外,第七十四条还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奖励或者租赁等方式约定。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出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的车辆停放区域,且开发商和业主明确表示车库面积不计入公摊,属于开发商,那么开发商就有出售地上车位的全部权利。
4.居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段和范围,停车位是重要的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所有权依法有下列两种情况:
(1)地下或地上专用停车位在开发过程中规划为停车位,且符合产权登记技术规范,且建设费用不计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并出售给买方,则停车位所有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已售车位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产权人,未售车位的收益归开发商公司。
(2)住宅小区内用于临时停车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和过道,如果相关建设费用已经包含在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中,开发商已经从销售资金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因此停车位的所有权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分享,停车位的租金收入也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分配。由于车位权益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公司无权擅自出售车位长期使用权。至于车位的收益,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可以用来补充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费用,以示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
5.小区车位可售可租可以根据小区车位所有权的不同进行详细分析:
(1)当车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时,开发商公司和业主均无权出售车位。甚至出租车位的长期使用权也要经过全体业主的认可,车位收益要用于小区内车位的维护管理基金。
(2)当车位所有权属于开发商公司时,开发商公司的所有权与小区业主的专有权可能存在冲突。开发商公司认为小区业主没有购买特定的车位,因此作为业主,他有权出售多余的车位;业主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小区居民的专有权。将来一旦拥有私家车,他将面临无处停车的局面,因为小区规划的停车位已经被“外人”买走了。为了避免这种尴尬的局面,将要求开发商公司在处理住宅小区停车位时进行限制,以确保开发商的行为不会侵犯住宅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是否合法买卖,可以查看车位是开发方案中的车位还是开发商随意临时指定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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