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刚才报道,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改《逃犯条例》的「陈案」当事人陈,今日(二十三日)九时在西贡壁屋监狱获释,并向潘小英家人鞠躬致歉。
陈说:“因为我犯了一些不可挽回的错误,给他们(潘小英的父母)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我要对自己的心负责,所以我愿意为了自己的冲动和错误回到台湾省。自首,服刑,受审,希望她家人放手,小英安息。”
事件发生了什么?
2018年2月陈与女友潘小英赴台,期间在酒店房间发生口角,女子被掐死。她被拖进行李篮,扔在沙漠里。在香港被警方拘留期间,陈坦白承认了这一点,但由于案发地点不在香港,且没有证人或物证,检方无法对这起杀人案提起公诉。即使请求被认为是背景,法院也不接受,只能以“犯罪所得财产”罪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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