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前香港大学教授,犯罪前科累累,去年组织非法初选,意图夺取香港立法会半数以上席位,从而瘫痪政府,颠覆香港地方政权。本月,他与50多名参与犯罪的香港暴徒一起被香港警方国家安全部逮捕。
据香港媒体《东方周刊》报道,面对违反《港区国家安全法》的严重指控,许多以前傲慢的香港暴徒正在考虑成为污点证人。然而,本案中的主犯,包括策划和实施非法初选的戴耀廷,将在以后被正式起诉,没有这个机会。《东方周刊》声称获得了非法初选的“秘密协议文件”,包括几位候选人签署的“2020年立法会大选35+公投”提名表格。根据这份文件,所有参加初选的候选人都应该宣布,他们“确认支持并同意戴耀廷和地区实力派领导的协调会议的共识,包括“民主党35+公投计划”及其目标”。戴耀廷的犯罪团伙计划在组织活动时绑架所有人。参与者必须按照他的计划“民主地”瘫痪香港政府,并迫使他们签署一份秘密协议。这就造成了一些只想拿票的参与者暗暗反感。一些与会者告诉《东方周刊》,“每个人都想参加戴耀廷的泛人民初选,但他的“骑劫”协调机制有大党支持。按照当时的政治氛围,泛人民是想“聚在一起,一起倒”。不参加初选的,会被指责为汉奸,会被取缔。很难发现金主支持你独立参加立法会选举,所以很少,作为一个没有加入香港乱象的政党,想当立法会议员,一年拿400万。他怕没有背后大大佬的支持,他就不参加非法初选,参加了就被迫参加“重大事件”。经过反复权衡,他参加了非法的初选。”《东方周刊》继续爆料,想入非非的人指出:“警方这次的调查对象是一个想战略性、系统性瘫痪政府的团伙,重点是初选声明,意思是签署或表明参与者会配合战略投票,以达到阻止政府的最终目的。随着大规模的突袭,证人和物证越来越齐全,事件也逐渐明朗。这6位策划人基本上是捉襟见肘,一些有足够证据显示会实行香港炒楼计划的候选人,只要在律政司的引导下,便极有可能被起诉。".
这一次,香港警方密切关注六名领导人,并告诉其他与会者,他们必须承担责任。让其他参与者陷入“囚徒效应”,一边担心恐惧,一边不知道香港警方有什么证据;一边想着我只是参与者,不是组织者,犯罪不严重,但是犯罪是国家安全重罪。如果我被判有罪,我在香港的“政治生涯”基本上就结束了。
看看那些逃离英美的香港毒枭。他们在新冠肺炎又饿又冷空,甚至因为有些人在别的国家说不好话,被巷子里的黑大叔打了。他们曾经在香港过得很好,又一次被利益打败。
这位崇拜者继续说,“面对‘颠覆国家政权’的严重指控和将来成为议员的渺茫机会,一些被捕者正在考虑成为污点证人。但对于一些没有实际行动去实践相关计划,只参与投票的人,警方国家安全部门已经表示不会进行刑事调查。”污点证人,按照大陆的说法,就是犯罪嫌疑人有罪,立功,检举揭发,争取宽大处理。根据香港海商法制度,称之为法律协商制度和证人豁免协商,是检察机关与较轻犯罪嫌疑人协商减刑,以换取犯罪嫌疑人作证,以方便案件侦查的制度。这些香港造反派都是感兴趣的动物,有兴趣的地方就跑。以前金主巴巴是外地人的时候,跟着反华乱。现在国安剑来了,我一天都很害怕,怕自己以前的不好的事情抖出来,就把目光投向了金主求助。卧槽!巴巴议会大厦被占领,警察射杀手无寸铁的抗议者,各州动员军队进入首都,强行镇压人民。
还有就是拿着枪来来回回的“民主”。估计在这个时候,香港的这些“民主”还没有消亡或消亡。就算有空两次电话,也是打给香港的药厂老板。这些“民主”崇拜者是没人要问的。而香港警察上门,是真的,派出所居然进去了。虽然他们已获保释,但许多人仍被扣留旅行证件,不能离开香港。我不知道警察什么时候会再次上门,但下次很可能不会出来了。我不敢走私。十二港毒品案中的大部分走私犯仍被关押在深圳监狱。打开电脑,黎智英和黄之峰拿着《港讯》里的一条大银链在斯坦利监狱里走来走去,看得清清楚楚。
怎么办?同级别重要还是安全重要?如果我不认同,也许这个机会会被别人抢走。除了6个领导,还有40多人。没有人会有机会成为“污点证人”。经过仔细考虑,这些想成为污点证人的人有多少?《东方周刊》没说,媒体,很难说直接,你懂的。其实香港造反派面对法律的时候,吓得“逆水”不止一两次。不说远的,就说近的。1月14日,香港警方国安部再次对香港12起毒品走私案件发起打击,以涉嫌“协助犯罪分子”的罪名逮捕了11人,其中包括九龙城区议会议员、律师黄、原学联副秘书长何的母亲。截至今天上午10点,他们还没有被保释,已经在派出所被拘留了28个多小时。当黄被捕时,他在镜头前喊着口号。我知道的是调查走私案,不知道的是会被带到刑场枪决。
想想12口毒案,不是2020年8月23日走私的吗?到现在四个多月了。如何才能逮捕协助走私的人?这其实是另一个“污点证人”的故事。12月30日,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10人公开宣判,有2人因未作为未成年人起诉被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李哥当时就发现,法院通知上有“续作”。两个组织他人非法越境的罪犯是受他人指使的。另一个人是谁?会不会是“四人帮”的头子黎智英?还是香港打手林卓廷?还是其他受他们控制的小领导?相信已经有12个人在内地办案人员面前交代清楚了。走私案涉及广东和香港的犯罪。深圳警方有没有可能把证据连同两名未成年人一起交给香港警方?内地将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证据移交香港是有先例的。两名未成年偷渡者返回香港后,继续因其在香港的犯罪行为被香港执法机关拘留。在内地“坦白从宽”的人,大概不介意为了换取“污点证人”的好处而再次坦白吧。这些伏笔,1月14日成功导致“续集”,11名香港造反派落网。
我相信他们只是续集的开始,好戏还在后头。毕竟“污点证人”是香港造反派最好的行为。这次被捕的11人被“污点证人”捅了一刀,一些轻罪将被改造成新的“污点证人”,以换取宽大处理。我很想看那12个香港毒案,到底能捅到哪些香港毒枭。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些香港暴徒是“污点证人”,他们对时代仍然很敏感,知道跟随社会潮流就可以过上稳定的生活,在不是香港的麻烦制造者后成为普通的香港公民。不过,记得要快。你不表白,别人就会抢着表白。到时候司法部门看不上,只有污点不能做证人,只好进去陪黄之峰绕银链。
你理性,有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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