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关于“一名孕妇被拒绝接受胸部x光检查的案件在法庭上被开庭审理”的新闻引起了网上的关注。据悉,2019年,小青在孕期教学检查中获得第二名,但因为没有做胸部x光检查而被拒绝。11日,该案未当庭宣判,教育体育局表示不侵犯女性权益,只是按合同办事。
据媒体报道,2019年,小青怀孕期间笔试第二名,面试第一名,但因体检缺乏胸透未被录取。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小青对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育卫生局、平原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于11日上午9时在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事人希望撤销不予录用的决定。
据悉,平原示范区文教体育局表示,拒绝聘用小青是合理合法的。招聘公告第四条“体检与调查”明确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准备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被调查者因自身原因拒绝做胸部X线片项目,导致未准备完整体检报告。被申请人拒绝录用,不侵犯女性合法权益,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按合同行事。
12月11日中午,孕妇并未出现胸部X线拒绝案例,也未在法庭上宣判。
1.《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 怎么回事案件详情披露》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 怎么回事案件详情披露》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caijing/987867.html